四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或《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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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名人士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或《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十二月六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两宗个案涉及一名23岁男子和一名72岁男子,他们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九月十六日和八月十五日离开其隔离地点。他们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2(3)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三星期,缓刑十二个月;以及监禁两星期,缓刑十二个月。

  另外两宗个案分别涉及一名55岁男子和一名61岁男子,他们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去年五月十七日和今年四月十八日离开其检疫地点。该名55岁男子被控违反第599C章第8(1)及8(5)条,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以及罚款5,000元。该名61岁男子则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2(3)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两星期,缓刑十五个月,以及罚款3,000元。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