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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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十二月五日)公布,参加二○二一/二○二三派位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小学将于明日(十二月六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供分发予应届小六学生的家长。学生如非就读参加派位的小学(包括合资格的新来港儿童),其家长可前往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申请表。
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接资助计划(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必须在二○二三年一月三日至十七日向有关中学递交申请。
教育局发言人说:「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不受地区限制。家长选择学校时应先对学校有充分认识,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特色、宗教、收生准则及其发展和运作等,以衡量学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兴趣,从而作出适当的选择。家长可参考《中学概览》(www.chsc.hk/secondary)或学校网页提供的相关资料。」
家长如需查阅接受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直资中学的名单,以及其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可参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手册》。该手册会于明日派发予各小学,以及透过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和二十四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2891 0088)发放。
中一入学申请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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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由二○二三年起将中一入学申请电子化。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并以「智方便+」绑定帐户,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及查阅申请结果。教育局鼓励家长及早登记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reg),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处理整个中一学位申请程序。教育局网页载有短片及家长指南,介绍有关建立「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帐户、登入帐户及经电子平台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详情。
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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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年度开始,家长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向中学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及个别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选择将填妥的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文件亲身交回中学,请注意学校的办公时间及学校实施的「疫苗通行证」安排。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确保于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出所有文件。学校在收到家长的邮递申请后会把申请表的「家长存根」寄回给家长,以作保存。
家长收到的两份纸本或电子《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分别会显示「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首选学校,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次选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
发言人提醒家长细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家长须知》,无论有关申请是以纸本或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递交,家长切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否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此外,如家长已向中学递交纸本申请表,请勿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重复递交申请,反之亦然。
发言人补充:「成功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学生不会经统一派位获分配学位。因此,家长应只向属意的中学提出申请。教育局会将学生的选校次序和学校的《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备取学生名单》作配对。如学生同时获两所申请的中学录取,其学位将按学生的选校次序分配。」
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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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提醒,在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学生获参加派位中学纳入其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名单,家长将于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学校通知。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他们亦会于同日透过电子平台收到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家长无须回覆学校是否接受学位。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派位结果,将于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
家长如对申请自行分配学位有任何疑问,可向子女就读的小学征询意见,或直接向申请中学查询。至于一般查询,家长可联络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电话:2832 7740/2832 7700;地址: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
完
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