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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出席二○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致辞(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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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四日)在二○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的致辞:
 
尊敬的骆惠宁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主任)、陈冬副主任(中联办副主任)、李江舟副署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方建明副特派员(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邓中华会长(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张举能首席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范徐丽泰主席(励进教育中心主席)、谭惠珠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各位嘉宾、各位香港市民: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办、励进教育中心支持的二○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今日的座谈会除了现场的六百多位参加者之外,我们亦安排了电视和网上直播,让香港市民可以同步收看这个座谈会,加深对《宪法》的认识。
 
  二○一四年十一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要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今年亦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日子,使今日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更具意义。除了座谈会外,特区政府保安局今日亦联同各个纪律部队和青少年团体举行「宪法四十周年升旗仪式」,而香港电台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则联合制作新一辑《宪法传万家》电视节目,提升公众对《宪法》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十月胜利举行。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的主题定为「宪法与新时代新征程」,选题非常合时,既与二十大精神相互呼应,亦让我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宪法》在国家治理以至「一国兩制」实践上的无比重要性。
  
  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时代新征程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十大报告对《宪法》作出了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追本溯源,香港特区的成立,以及落实「一国兩制」方针的《基本法》,皆来自国家《宪法》。
 
  香港特区的成立,是源自于《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源自《宪法》中「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的条文。因此,《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
 
  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全面准确、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有了坚实的根基,香港就才能保持长治久安、繁荣稳定,保持其独特地位和优势,与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成为连接国家与世界各地的重要桥梁。
 
  我在《施政报告》公布,政府会进一步推展《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宣传教育,而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已经改名为「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反映政府对推广《宪法》工作的重视和决心。
 
  《宪法》是根和本,对保障「一国两制」的全面贯彻落实发挥重要作用。在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危机时,幸得全国人大主动出手,依据《宪法》,在国家和宪制层面为香港解决问题,完善发展「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二○二○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二○二一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由此可见,祖国永远是香港的坚固后盾和强大动力,让香港重回正轨,由乱到治,现在是香港迈向由治及兴新阶段,踏上新征程的关键期。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国家安全风险复杂多变,防范危害国家安全工作绝不容易,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
 
  上星期一,我按中央要求,就《香港国安法》的有关情况提交报告。我在报告中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作出解释,厘清「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这个问题。
 
  我作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有责任作出审慎判断,并向中央提出这个释法的建议,因为厘清上述问题,事关国家安全,重中之重,影响深远。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上述问题作出解释,是有充分的法律基础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明文规定该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事实上,根据《宪法》第五十七条,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都是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各位嘉宾、各位市民,习近平主席曾经深刻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在新时代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丰富实践证明了《宪法》的坚实基础、实践成果和显著优势,承载着国家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在国家迈上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这个关键时刻,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维护《宪法》、切实和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宪法》和《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国两制」,把「一国两制」这个好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保持香港继续长期繁荣稳定。
 
  我和我的团队期望和市民携手合作,把香港共建成为一个人人安居乐业、团结和谐、充满希望和幸福感的共同家园,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我感谢中联办与特区政府一同主办今日的座谈会。我感谢全国港澳研究会邓中华会长,担任座谈会的主讲嘉宾。邓会长是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长期参与港澳事务,熟悉《宪法》、《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实践。我亦感谢多年来支持宪法日讲座的励进教育中心及主席范徐丽泰女士。谨祝大家有一个丰盛的「国家宪法日」。多谢大家!
 
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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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四日)在二○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致辞。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四日)出席二○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图示(左起)立法会议员李浩然博士、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方建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陈冬、李家超、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李江舟、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在座谈会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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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出席二○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