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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副司长在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五周年观塘区公民大使嘉许礼暨认识《宪法》与《基本法》嘉年华致辞(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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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十二月四日)在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五周年观塘区公民大使嘉许礼暨认识《宪法》与《基本法》嘉年华的致辞:
 
尊敬的祝部长(中联办九龙工作部副部长祝小东)、柯主席(观塘区议会主席柯创盛)、蔡主席(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蔡德升)、林专员(观塘民政事务专员林兆康)、李主席(观塘区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李志峰)、各位嘉宾、各位公民大使:
 
  大家好!非常感谢观塘民政事务处的邀请,让我能够出席今日这个别具意义的活动。
 
《宪法》与《基本法》
 
  今日是国家宪法日,更是国家《宪法》自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通过以来的40周年。我非常感谢观塘民政事务处、观塘区公民教育委员会及观塘区学校联会举办这个认识《宪法》与《基本法》的活动,让市民可以透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加深对《宪法》和《基本法》的认识,以至加强国民身分认同。
 
  对于香港特区而言,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是两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订明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
 
  《宪法》同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和「源」。《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成立特别行政区,而《宪法》第六十二条则授权全国人大决定设立特别行政区及其实施的制度。这两条重要的《宪法》条文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得以设立的法理基础。《基本法》也是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制定,以法律形式确立香港特区所实行的制度,保障「一国两制」的准确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亦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习主席在今年七月一日的重要讲话中,亦表明要加强对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年人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
 
国家宪法日
 
  为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自二○一四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后,特区政府亦随之通过多种不同形式开展有关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事实上,进一步推展《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宣传教育,正正是行政长官在今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的重点之一。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已改名为「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以反映政府对推广《宪法》工作的重视和决心。同时,为巩固法治核心价值,政府会成立由律政司司长主持的「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推展全新的「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在社区层面推广一致和正确的法治概念。
 
  要向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需要社会不同界别人士的共同参与。「观塘区公民大使」培训计划正正是一个很好的社区参与例子。因为计划面向观塘区高中学生,通过讲授、小组体验、游戏、角色扮演及练习等活动,加深学生对《宪法》和《基本法》的认识。今日,这三十位「观塘区公民大使」顺利完成培训计划,希望大家将学会的知识继续在自己的圈子以至社区内宣扬开去。我亦感谢各位校长提名自己的学生参与培训计划,相信他们一定获益良多。
 
结语
 
  最后,我祝今天的活动圆满成功,在座各位身心康泰、学业进步、家庭幸福。谢谢大家!
 
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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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十二月四日)在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五周年观塘区公民大使嘉许礼暨认识《宪法》与《基本法》嘉年华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