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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接受检验的安排延长至明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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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十二月二日)宣布,由十二月十八日起延长于去年底推出的便利措施,以协助香港车辆牌照逾期而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接受车辆检验,以及续领香港车辆牌照。

  运输署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推出便利措施,让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于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开始,可回港接受车辆检验及续领香港车辆牌照,有关措施在今年六月已获延长至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运输署现进一步将措施延长至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合资格过境车辆可在指定日子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驾驶回港,并使用指定路线将车辆停泊在大桥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车场/指定地点,然后由车主自行安排的拖车服务把车辆拖至本港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再办理续领车牌的手续。

  在便利措施下,符合申请资格的车主须在拟定车辆回港日期前两星期向运输署提交申请,成功申请人将获发批准信。获批准的车辆须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由指定司机将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驾驶回港。每日获准回港的车辆数目设有上限,运输署呼吁申请人尽早递交申请。

  运输署将会刊宪,豁免获批准的过境车辆在指定驾车回港当日的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

  申请资格及方式维持不变。符合申请资格的车主,可在拟定车辆回港日期前两星期亲身或经代理人透过电邮、邮寄或投递箱向运输署递交申请。申请程序及详情请浏览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2804 2600。
 
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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