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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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君尧议员的提问和政务司司长陈国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法律界持份者反映,香港已回归祖国25年,但司法体制改革依然裹足不前,法庭的运作因循旧制、效率低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为推行司法改革订立具体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及

(二)会否参考内地法院的做法,为司法机构引入相关科技,以便法庭能够进行更多遥距聆讯及加快制备法律程序的誊本等;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君尧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司法机构,我现回覆如下:

(一)一直以来,司法机构非常重视司法改革,以提高司法工作和法庭运作的效率、效益、问责性和透明度。司法机构近年推出的主要措施包括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家事诉讼程序规则的检讨、检讨针对法官行为的投诉的处理机制、更新《法官行为指引》、优化行政程序以加快案件的处理,以及加强司法培训的工作。上述措施的主要详情概述于下文:

(1)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于二○○九年开始生效,旨在赋予法庭更大的案件管理权力,以便管理案件的进度,简化及改善民事司法程序,鼓励及促使诉讼各方尽早和解,并让法庭资源得到更佳的分配和运用。

(2)家事诉讼程序规则的检讨

  家事规则的检讨工作旨在改革现行家事司法制度的诉讼程序规则,令家事司法制度更有效率及更具成本效益,以缓和家事案件中对辩的情况。

为落实改革,司法机构计划引入《家事诉讼程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作为新的主体法例,为制定一套经整合和精简的家事法律程序法庭规则,提供清晰的法律基础。《条例草案》在今年二月至四月进行的公众谘询期间得到正面的评价。司法机构在今年八月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简介《条例草案》,而委员亦表示强烈支持。司法机构正因应所得到的意见修改《条例草案》,并会争取在二○二三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3)检讨针对法官行为的投诉的处理机制

  司法机构完成检讨针对法官行为的投诉的处理机制,并于二○二一年八月起推行两层架构的机制以处理有关投诉,进一步提高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在两层机制下,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可跟进投诉,会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所组成的专责法官小组(第一层)负责调查。所有经机制第一层的专责法官小组调查的个案将会交由谘询委员会(第二层)进行审视。谘询委员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资深法官和分别在司法或其所属的专业及公共服务范畴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社会人士。自二○二一年八月起,共有七宗涉及大量投诉的个案交予谘询委员会审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所作的决定亦已在司法机构网页上公布。

(4)更新《法官行为指引》

  有见审理案件涉及的情况越趋复杂,公众对法官和司法人员履行职责方面亦越见关注,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二○二一年成立工作小组检讨《法官行为指引》。经检讨后,司法机构于今年五月发表了2022《法官行为指引》。新版的指引作出多项修订,包括因应资讯科技发展的影响,特别是社交媒体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更新、加入处理涉及公众争议案件的一般原则,以及有关法庭内的言行举止及在履行司法职能时对诉讼各方和他人作出评论方面的指引等。

(5)优化行政程序以加快案件的处理

  司法机构一直积极致力采取多方面措施,以提升处理法庭案件的效率。这些措施包括:

(i)在合适情况下使用遥距聆讯及书面处理等替代模式处理民事法律程序(包括司法覆核),让法庭可使用更灵活的方式(尤其是在难以预见的情况下,例如疫情持续时)处理法庭程序;

(ii)采取更积极的案件管理(包括订立更严格的程序时间表),增设法庭设施,以及尽量利用法庭及法庭设施以增加其案件处理量(例如在不同法院大楼进行聆讯转播),以加快及优先处理与二○一九年反修例事件及国家安全有关的案件;

(iii)致力透过更广泛利用科技,提升法院运作效率,例如推行「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 」(综合系统),使各方可透过电子模式处理与法庭有关的文件和付款、扩大登记处服务电子预约系统的范围及在法庭聆讯中使用电子文件册和数码证据及证物的处理系统;以及

(iv)于二○二二年五月发出新的实务指示,就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区院)、土地审裁处及家事法庭不同种类的聆讯发出判决的时间提供指引。

(5)加强司法培训的工作

  为确保及发展法官的专业素质及效率,司法机构致力加强并扩展香港司法学院的工作。司法学院为法官提供持续的司法培训,在工作量允许的情况下,会腾空更多时间,让法官参加司法研讨会及工作坊,课题涵盖履行法官职务的技巧、司法操守、判案书撰写与量刑等。于二○二一年,司法学院举办一系列有关中国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专题讲座,主题包括中国《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等。学院会继续举办与司法培训有关的交流活动。

(二)司法机构一直致力善用科技提升法院的运作效率。近年,司法机构已推行多项应用科技的新措施。现时实施的主要科技措施包括分阶段开发涵盖各级法院的综合系统,以便利法庭使用者以电子模式处理与法庭有关的文件和缴付款项。综合系统于二○二二年五月六日率先应用于区院。现时,综合系统适用于区院的伤亡诉讼、税款申索和民事诉讼。司法机构计划于二○二二年十二月将综合系统推展至裁判法院的传票案件及区院的雇员补偿案件,并由二○二四年起开始逐步让其他级别法院的法庭使用者亦能使用综合系统。

  遥距聆讯是另一项应用科技的措施。司法机构自二○二○年四月开始一直推动更广泛地利用遥距聆讯处理民事法律程序。至今,司法机构已进行逾1 600宗遥距聆讯(包括透过视像会议及电话进行聆讯)。另外,司法机构正草拟《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使法官及司法人员在满足司法公开和公正两大要求,并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有空间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指令进行遥距聆讯。《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旨在移除遥距聆讯不能广泛应用于刑事法律程序的法律限制,以及透过法律条文清楚列明遥距聆讯的相关事宜该如何处理。司法机构已于今年六月就《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草拟本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并计划于明年向立法会提交《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

  在拟备誊本方面,法庭程序的诉讼方可就法庭聆讯申请誊本。如有必要紧急办理,亦可作出从速提供有关服务的特别请求。视乎加快制备誊本要求的紧急程度以及相关聆讯的时间长短,司法机构一般可于收到要求的24小时至45天内提供誊本。鉴于广东话的语音识别准确程度对记录法庭程序的重要性,司法机构会继续测试市场上的语音识别软件产品,以便日后可在合适的情况下使用该技术。



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