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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十二月一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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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明日(十二月一日)起全面实施。

  为把握小型无人机应用的巨大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政府在《民航条例》(第448章)下订立附属法例《小型无人机令》,为小型无人机设立具前瞻性的规管框架。新规例今年六月一日生效,以风险为本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操作,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风险水平,设立相应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和考核、设备、操作规定、保险等。
 
  与危害行为、限制飞行区及执法相关的罪行自六月一日起已即时生效。而让公众熟悉新法例下的其他新规定及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的六个月宽限期于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届满。

  民航处发言人提醒市民,放飞小型无人机须遵守相关规管要求和操作规定。除甲一类操作外,即重量不超过250克并符合相关标准操作规定的小型无人机,小型无人机和遥控驾驶员均须注册。市民可透过民航处推出的「SUA一站通」注册成为遥控驾驶员,及为小型无人机注册。市民亦可透过「SUA一站通」的无人机飞行图阅览限制飞行区,及从《安全规定文件》和相关指引获取安全资讯。
 
  为免误堕法网,市民于放飞无人机前都应该先到「SUA一站通」查阅当时的限制飞行区和相关安全资讯。市民可从esua.cad.gov.hk登入「SUA一站通」或透过该网站下载流动应用程式。
 
  民航处发言人表示:「违反《小型无人机令》的要求,无论遥控驾驶员及负责人(即机主),均须负上刑责,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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