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推动虚拟资产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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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杰庄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的答覆:

问题:

  政府近日发表《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就在香港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阐明了政府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会成立「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用好财政储备以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政府会否指示该公司作出更多Web 3.0的虚拟资产科技相关的投资,以吸引更多相关企业来港,提升香港虚拟资产市场的发展;

(二)鉴于虚拟资产市场波动较大,不时传出有加密货币崩盘或相关企业破产,政府会否研究及建立更完善的监管框架和稳妥的风险管理,并尽早提出具体的规管政策,以在积极发展虚拟资产市场的同时,更好保障投资者利益;及

(三)鉴于不少地区(包括新加坡)已争先发展虚拟资产市场及Web 3.0相关服务,政府有否短期的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以追落后,加速发展香港的虚拟资产市场?

答覆:

主席:

  就吴杰庄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政府非常重视金融科技和虚拟资产的发展。我们在今年十月发表《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宣言》),阐明政府的愿景和政策原则。政府会致力与金融监管机构缔造便利的环境,按照国际标准缓减实际和潜在风险,适时订出所需规管,以促进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得以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

(一)「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把「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和「共同投资基金」综合管理,透过物色投资机遇,策略性推动目标产业发展,长远提升本港的竞争力和经济活力,并赚取投资回报。目前「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制度安排及管治架构在制定阶段。政府会全速推进有关工作,适时公布详情。

(二)及(三)我们认为周全而平衡的监管能保障投资者及促进行业发展。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监管原则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自二○一八年起便为虚拟资产建立全面的监管框架,涵盖传统金融服务中介人提供虚拟资产相关服务(例如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和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及中央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交易活动。证监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并于今年初发出联合通函,为有意从事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中介人提供指引。

  我十分认同吴议员提及保障投资者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完善上述监管框架,政府于今年七月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订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任何人有意在香港从事虚虚资产交易所的活动必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在建议的发牌制度下,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必须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要求,以及有关保障投资者的规定。

  吴议员在问题第二部分提及近日有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生营运危机,正正说明了对虚拟资产交易所全面监管以保障投资者的重要性。事实上,我们已在目前及日后的监管框架下针对类似事件发生的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其中包括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均需要遵守有关稳妥保管资产(例如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必须另设附属公司并以独立帐户形式为客户持有其资产并确保这些资产与该平台的资产获妥善分隔)、财务稳健(例如遵守财务资源规则的要求及拥有至少12个月的实际营运开支)及避免利益冲突(例如交易所不得参与自营的庄家活动)等规定。此外,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除了需要定期向证监会呈交该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计帐目及财务资料外,证监会亦有进入其业务处所、视察和调查的权力(例如要求交易所交出业务纪录)及干预权力(例如要求交易所只以指明方式经营业务)。

  政府和证监会欢迎优质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参与香港虚拟资产市场,协助促进市场有效及良性的竞争。现时香港作为一个「先行者」实施整全的规管制度,有助增加投资者对于香港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信心。

  我们亦一直留意虚拟资产的最新发展,并不时审视是否就监管规定提供所需指引。证监会于今年十月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的通函,以就认可虚拟资产期货ETF在香港公开发售订明细则,藉此向可供投资于主流虚拟资产并设有妥善投资者防护措施的ETF给予认可。另外,证监会最近留意到传统金融机构拟将传统金融工具「代币化」有所增加,而该种代币与传统证券拥有近似的条款、特点和风险,因此证监会正计划拟备通函以更新证监会现时就证券型代币发行的政策。

  政府会继续抓紧机遇,推动香港在妥善的监管制度下发展虚拟资产产业,以确保虚拟资产生态系统在香港可以持续及稳健地发展。

  多谢主席。



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