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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学生车船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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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世荣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学生车船津贴计划(该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受惠于该计划的学生中,原区及跨区上学的人数和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有否统计,受惠于该计划的学生使用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学校的人数和百分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三年,每年执行该计划所涉及的行政费用为何;
 
(四)为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当局有否研究将该计划扩展至就读于各中小学和在认可的院校修读全日制至学士学位课程的所有学生;如有,详情(包括可增加的受惠人数和涉及的额外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该计划最近曾于何时进行检讨;有否检讨该计划的申请资格,以及其对纾缓学生家庭财政负担的效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为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多项资助计划,其中「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为就读于各中、小学或在认可的院校修读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下程度课程,居住地点与学校距离超逾十分钟步行时间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学而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津贴。资助额以学生在学期间往返居所和学校的平均公共交通费计算。
 
  就李世荣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计划的申请资格是学生的居住地点与学校距离需超逾十分钟步行时间,学资处没有备存有关受惠学生是在当区或跨区上学的分项数字。
 
(二)学生车船津贴并非以实报实销形式发放,学资处没有备存有关受惠学生实际使用不同公共交通服务往返学校的分项数字。
 
(三)学资处提供一份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表,方便有子女就读中、小学或幼稚园/幼儿中心的家庭综合为所有合资格子女申请各项学生资助(包括「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并且提供便利、快捷和高效的网上申请服务,鼓励申请人以电子方式递交申请。学资处并没有个别计划所涉及的行政费用的分项数字。
 
(四)政府的学生资助政策是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学生车船津贴计划」按学生的经济需要而提供全额或半额交通费资助,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政府没有计划将「学生车船津贴计划」扩展至涵盖没有经济需要的学生,亦没有估算由此涉及的受惠人数和所需的额外开支。
 
(五)学资处不时检讨并推出改善措施,纾缓家庭就子女往返学校的交通费用的财政负担,例如在二○一一/一二学年,放宽了可获取全额学生资助的家庭收入上限,令更多学生(包括「学生车船津贴计划」的申请学生)可获取全额资助。在放宽的机制下,现时获取全额车船津贴的学生约占受「车船津贴计划」资助的学生总数60%。
 
  此外,学资处由二○一五/一六学年起,把关爱基金下推行为特殊学校清贫学生提供额外交通津贴的项目恒常纳入「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之内。就读特殊学校的清贫中、小学生(包括肢体伤残、视障、听障及智障的学生),如符合「学生车船津贴计划」的申请资格(即居住地点与学校距离超逾十分钟步行时间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学),可于其原本获发的车船津贴额之外获发额外50%的津贴。
 
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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