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八题:协助非本地培训医生在港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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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学锋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于去年十月生效。政府于本年四月及六月分别公布共50项获特别注册委员会认可医学资格的名单(医学资格名单),让持认可医学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以「特别注册」途径来港,并于公营医疗机构(即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医生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由医学资格名单推出至今,上述公营医疗机构(i)收到多少宗有关特别注册的查询,以及(ii)分别收到及批准了多少宗申请;收到及获批申请中,已取得专科医生资格的人数,并按所涉专科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据悉,有符合特别注册条件的人士(即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非本地医学院颁授的认可医学资格,并已在该等医学院所在的任何地方取得医生注册资格)向医管局递交的职位申请超过两个月仍未获批,是否知悉有关的原因为何,以及医管局以何准则审批非本地培训医生的职位申请;
 
(三)是否知悉,上述公营医疗机构处理每宗申请的平均时间为何,以及它们有否就处理申请的工作制订关键绩效指标;若有,详情及达标情况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上述公营医疗机构有否计划向来港的非本地培训医生提供专科医生培训,例如在每个专科为他们预留一定数目的培训名额;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自《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于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刊宪生效后,持认可医学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特别注册途径来港,于公营医疗机构(即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医生工作,并在服务一定年期、取得认可专科资格及通过评核后获得正式注册在港执业行医。至于持认可医学资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实习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他们可参加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的执业资格试,从而申请特别注册途径在香港的公营医疗机构执业,在符合适用于所有特别注册医生的条件后同样可取得正式注册。另一方面,已在公营医疗机构工作达最少五年的有限度注册医生,即使不具备认可医学资格,只要他们取得认可专科资格,亦可加入特别注册途径。
 
  政府于二○二一年十一月根据经修订的《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条例》)成立设于医委会辖下的特别注册委员会(注委会),负责检视与香港两所大学医学院课程有相若质素的非本地医学院课程,从而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交由医生注册主任公布。至今,注委会先后公布了两批合共50项获承认的医学资格。
 
  就陈学锋议员所提出的问题,经谘询医委会、医管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自注委会于二○二二年六月八日公布第二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后,截至二○二二年十一月初的五个月期间,医委会及上述四所公营医疗机构合共接获超过80宗有关特别注册的查询。医委会至今共收到11宗特别注册申请(包括来自获全职受雇于公营医疗机构的非本地培训医生,以及现职于公营医疗机构的有限度注册医生的申请),其中七宗申请已获批。所有申请人均持有专科医生资格。详情表列如下:
 
专科 申请数目 已获批申请数目
肠胃肝脏科 3 1
放射科 2 1
麻醉科 1 1
急症科 1 1
老人科 1 1
眼科 1 1
耳鼻喉科 1 0
外科 1 1
总数 11 7
 
(二)医管局当接获来自有意循特别注册或有限度注册途径来港执业的非本地培训医生的求职申请时,除检视申请者是否符合特别注册或有限度注册的既定条件外,亦会就其资历和临床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核。
 
  特别注册驻院医生的入职要求为申请者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持有认可的医学资格,并根据合资格地方的法律注册成为该地方的医生。而特别注册副顾问医生的入职要求则包括(i)申请者必须持有认可的医学资格,并根据合资格地方的法律注册成为该地方的医生;(ii)申请者已就相关专科获颁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医专)院士,或已获医专认证,完成相关专科的培训,并取得相当于医专院士的资历;及(iii)申请者已获医专认证,符合相关专科的延续医学教育的规定。至于有限度注册驻院医生的入职要求包括申请者(i)已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医学主管当局注册,并已取得相当于医专中级或初级专科考试的资格;(ii)完成实习并取得注册后已有相关临床经验,并已登记参与医专辖下专科学院认可的专科培训课程;(iii)精通英语;及(iv)精通粤语(麻醉科、病理科和放射科除外)。而有限度注册副顾问医生的入职要求则为申请者(i)已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医学主管当局注册;(ii)在执业行医的地方取得官方认可的专科资格;(iii)精通英语;及(iv)精通粤语(麻醉科、病理科和放射科除外)。
 
  医管局自二○一九年四月开始,已将招聘有限度注册驻院医生的范围扩展至所有专科,并在专科医生流失情况较为严峻的专科(包括麻醉科、解剖病理学、心胸肺外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眼科、放射科、核子医学科、神经外科、肿瘤科、急症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儿科和外科),招聘已获取专科资格的有限度注册副顾问医生。
 
(三)一般而言,医委会及上述公营医疗机构会适时处理特别注册的申请,个别申请所需的时间受不同因素影响,例如申请证明文件的审核、面试安排、申请者回港执业安排等,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有关机构并没有就申请处理时间特别订立关键绩效指标。
 
(四)医管局和卫生署为本港专科医生培训的主要提供者。自经修订的《条例》实施后,医务卫生局一直与医专、医管局和卫生署保持紧密联系,以促成有限度注册及特别注册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可在港接受专科培训的安排。现时接近所有医专辖下的专科学院均接纳非本地培训医生在港接受专科培训。



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