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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放债人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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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根据《放债人条例》第24及25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
 
代主席:
 
  我非常感谢刚才发言的葛议员(葛珮帆)、简议员(简慧敏)、黄议员(黄英豪)的意见,以及对这项决议案的支持。
 
  我们提出下调法定贷款利率上限,主要是回应社会对放债人收取的利率水平的关注,适时检讨及作出调整。我们期望透过是次法例修订,减低借贷人士因支付过高利息而造成的负担和违约风险,从而减低过度借贷可引致的社会问题。
 
  我们在厘订利率上限和敲诈性利率门槛的下调幅度时,正如刚才黄议员所指,我们已参考消费者委员会的建议、本地放债行业现时采用的实际利率、海外地区的贷款利率上限,以及贷款利率对收入较低的借款人的负担等因素,并已听取业界、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成立的小组委员会委员的意见。
 
  除了下调法定贷款利率上限外,我们会持续检讨及优化放债人规管措施,以促使放债人更负责任地批出贷款,并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利益。其中,我们特别留意放债人牌照条件中有关放债人在批出无抵押个人贷款前,需对借款人还款能力作出评估的规定。我们会定期收集相关资料,检视措施的成效。这是刚才简议员提出,她比较关心的事项。
 
  另外,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引入多间个人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共用平台。我们正与公司注册处以及金管局合作,推动持牌放债人将其信贷资料纳入共用信贷资料库内,使共用信贷资料库推出时的资料更趋全面。
 
  另一方面,这是几位议员比较关心的宣传工作,我们将透过于公共交通工具、社交媒体及网上媒体等渠道,协助公众更认识和防范不良放债手法,以及宣扬审慎借贷的重要性。我们亦特别加强向青年、外籍家庭佣工等容易受过度借贷问题困扰的团体宣传谨慎借贷的讯息,透过非政府机构及劳工处,以及外籍家庭佣工主要来源地的驻港领事发布资料,我自己亦特别写信给多位驻港领事介绍法案的内容,希望协助他们能建立更健康的理财习惯。
  
  刚才简议员特别提到先买后付,其实早前公司注册处已发信给主要的、非银行的先买后付服务平台,提醒他们有关平台需要注意条例的规定,以及检视其业务是否牵涉放债,并按规定申领放债人牌照。有部分平台已取得放债人牌照,或者已向公司注册处表示有意申领放债人牌照。
 
  展望未来,我们会持续检讨及优化放债人规管措施。我亦再次恳请各位议员通过决议案,及早为负担较重的借款人提供更好的保障。
 
  主席,我谨此陈辞,多谢大家。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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