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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推动粤港医疗服务跨境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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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可使用长者医疗券(医疗券)支付由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而身在广东省的医院管理局慢性病患者也可透过特别支援计划在该医院获得受资助的诊症服务。关于推动粤港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检讨上述两项措施的运作流程和成效;如有,结果为何;如否,会否作出检讨;及
 
(二)鉴于国务院在本年六月发布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内地医疗机构「白名单」制度以扩大医疗券的适用范围,让白名单内的南沙医疗机构纳入香港医疗费用异地结算单位,有关研究工作的时间表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扩大白名单的覆盖范围至涵盖深圳市的医疗机构?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一直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内地医疗制度发展及不影响香港本地医疗服务发展的大前提下,增加与大湾区各城市的合作,以完善便利本港居民在内地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
 
  就黄国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由二○一五年起,长者医疗券可用以支付香港大学(港大)深圳医院指定门诊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方便居于深圳或邻近地区的香港长者使用有关服务。特区政府于二○一九年六月把在港大深圳医院使用医疗券的安排恒常化,为香港长者继续在该院使用医疗券带来更大确定性。截至二○二二年九月底,超过11 000名合资格长者曾在港大深圳医院使用医疗券,涉及医疗券总金额约港币3,800万元。
 
  为确保适当地发还医疗券申报款项予参与医疗券港大深圳医院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采取风险为本的模式监察港大深圳医院的医疗券申报,并制定了检查及审核措施和程序。特区政府会持续评估及监测医疗券在试点医院的使用成效,并探索如何更好利用长者医疗券资助港人使用更多医疗服务。
 
  另一方面,为使因防疫措施而无法如常来港覆诊的内地港人得到妥善的照顾,特区政府于二○二○年十一月推出特别支援计划,委托港大深圳医院为已预约医院管理局指定专科门诊或普通科门诊覆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受资助的跟进诊症服务。特区政府曾于二○二一年三月就特别支援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讨,为项目提供阶段性的总结和评估意见。结果显示特别支援计划获得市民的正面评价,并为日后跨境医疗服务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因应疫情发展,特区政府早前已将计划三度延续。截至二○二二年九月底,约有47 000人次透过计划于港大深圳医院接受诊症服务。计划所涉及的总开支约为港币2,700万元。
 
(二)政府容许医疗券落户港大深圳医院,是考虑到该院采用「香港管理模式」,医疗服务质素及临牀管治架构与香港相若,较易为香港长者适应和接受。关于建议扩大医疗券使用范围至南沙医疗机构(或其他内地医疗机构),由于这些地区的医疗机构会有不同的服务标准,政府需要谨慎考虑有效监管的问题。此外,政府亦关注如何在香港及内地不同的监管及收费模式下,有效监管医疗券的使用,以及合法地处理可能发生的专业行为失当、违法及滥收费用等问题。政府会总结医疗券落户港大深圳医院的经验,考虑是否值得将医疗券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地大湾区其他与港大深圳医院的医疗服务质素及临牀管治架构相若的医疗机构,尤其是采用「香港管理模式」的机构。
 
  事实上,二○二○年起,香港居民(不论就业情况)已纳入内地社会保险适用人员范围,并可按照相关省市规定参加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随着更多港人选择到内地生活及养老,《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宣布特区政府会研究容许港人在符合其内地居住地的规定下,使用医疗券缴付当地医疗保险计划的保费,并以大湾区为起点,以协助港人透过当地医疗保险计划,得到合适的医疗服务。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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