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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酒店业人才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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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柏良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酒店业人才的供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由八所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及11所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可颁授学位的自资专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学士学位课程的以下资料:学额数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数,以及毕业生加入酒店业的比率;

(二)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由职业训练局(职训局)及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的专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非学位课程和职业训练课程的以下资料:学额数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数,以及毕业生加入酒店业的比率;

(三)是否知悉,现时由职训局和各类专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课程,有否设有带学分的实习课程;若有,实习时数为何;会否考虑要求职训局和该等院校增加实习职位数目和时数,以及为该等学生提供实习津贴,从而加大学生报读与酒店业相关课程或加入酒店业的诱因;及

(四)会否考虑容许修读学士学位以下程度课程的非本地生在毕业后留港继续接受培训或加入酒店业,以增加酒店业人才的供应? 

答覆︰

主席:
 
  就姚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方面,在现行的三年期规划机制下,教资会只会订定各大学在每修课程度的核准学生人数总数。除教育及医疗两个学科外,政府不会就每个学科或课程指定学位数目。大学可按院校自主原则,灵活运用以整笔拨款方式发放的经常补助金,以自行决定开办课程,并将学位分配予不同学科。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学年,与款待及旅游有关的教资会资助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的实际收生人数如下︰
 
学年              与款待及旅游有关的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
第一年级学士学位
实际收生人数
高年级学士学位
实际收生人数
本地 非本地 总数 本地 非本地 总数
二○一九/二○ 143 62 205 139 0 139
二○二○/二一 136 37 173 135 0 135
二○二一/二二 115 42 157 142 0 142
注:
(1)上表包括课程英文名称包含关键词「Hospitality」/「Hotel」/「Tourism」/「Travel」的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的入学人数。
(2)非本地学生指国籍或居住地点并非香港的学生。

  就自资专上教育院校而言,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学年,与款待及旅游有关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的实际收生人数则如下:
 
学年              与款待及旅游有关的自资专上课程
副学位
实际收生人数
第一年级学士学位
实际收生人数
衔接学位
实际收生人数
本地 非本地 总数 本地 非本地 总数 本地 非本地 总数
二○一九/二○ 1 127 14 1 141 85 16 101 492 32 524
二○二○/二一 811 8 819 51 4 55 497 29 526
二○二一/二二 661 9 670 36 2 38 431 19 450
注:
(1)上表包括课程英文名称包含关键词「Hospitality」/ 「Hotel」/「Tourism」/「Travel」的课程的实际收生人数。
(2)上述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职训局)提供的自资专上课程。

  教育局及教资会并无收集上述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及自资专上课程的毕业生就业资料。

  就职训局而言,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学年与酒店款待相关资助课程的实际收生人数,以及毕业生于餐饮及酒店业就职的比例如下:
 
学年 实际收生人数 毕业生于餐饮及酒店业就职比例
本地生 非本地生
二○一九/二○ 1 885 4 33%
二○二○/二一 1 538 1 34%
二○二一/二二 1 247 0 暂时未有相关数字

(三)自二○一二/一三学年起,所有于职训局就读全日制高级文凭的学生(包括酒店及旅游学科)必须参与工作实习计划,并于毕业前完成不少于90小时相关的实习。而酒店及旅游学科的全日制文凭及证书课程的学生则会于职训局的训练酒店、训练餐厅及学膳堂内,以「综合学习经历」模式体验不少于400小时的工作实习。

  就专上教育界别方面,教资会资助大学及自资专上院校同样可在院校自主的原则下,灵活开办符合市场需要的课程,以及调整相关课程内容,包括实习要求。教育局及教资会没有收集相关专上课程的实习时数要求及所占学分的资料。

(四)政府于二○○八年推出「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安排」),让非本地学生(包括内地学生)在本港专上院校的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课程毕业后申请在港工作,以吸引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发展,从而提升本港的人力资源质素及纾缓人力需求。截至二○二二年六月,已有约107 000名非本地毕业生根据「安排」获批准留港/回港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招揽高质人才及提升香港的竞争力,行政长官在《2022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放宽「安排」的逗留期限,由现时的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以方便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工作,并以试行形式扩展「安排」至本港大学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校园的毕业生,吸引院校培养的优秀人才来港就业。政府会持续检视「安排」的运作。正如行政长官在《2022年施政报告》提及,就不同行业面对的人力短缺问题,相关政策局会听取业界意见,并因应不同行业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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