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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欢迎海南省政府及深圳市政府在香港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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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分别宣布将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海南省人民政府将于本月发行不超过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期限为两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其中两年期属蓝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洋经济及海洋保护项目;三年期和五年期债券属可持续发展债券。
 
  深圳市人民政府将发行不超过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期限为两年期、三年期及五年期。三年期及五年期债券属绿色债券和蓝色债券。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特区政府欢迎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海南省政府是首个内地省政府使用香港的融资平台和专业服务发行债券,而深圳市政府是继去年的成功经验后再次在港发行债券,两者都充分展示香港是发行人民币债务产品的首选平台,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支持。这体现《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进一步丰富香港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增强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活力,同时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说:「我们欢迎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透过香港的融资平台发行人民币债券,吸引国际资金助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此举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我们的人民币债务市场,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际投资者配置资产的重要平台、国际资金进入内地的独特桥梁角色。根据自二○二二年三月起实施的《豁免利得税(深圳市人民政府债务票据)令》(第112DP章),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的债务票据所支付的利息和获得的利润将获豁免征收其利得税。我们会修订法例扩大以上税务优惠的涵盖范围至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他内地省市人民政府在港发行的债务票据。」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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