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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运输署电子许可证措施的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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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道路交通(泊车)(修订)规例》、《2022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第2号)规例》和《2022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2号)规例》(《修订规例》)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刊宪。《修订规例》旨在为运输署大部分许可证、牌照和证明书(统称许可证)推出电子形式,以便携式文件格式(pdf)签发,并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申请人,供他们列印和展示。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我们须订立《修订规例》,以实施运输署的电子许可证措施。整体而言,有关修订使运输署除可以现有纸本形式发出有关的许可证外,亦可以电子形式发出。申请人可经电子方式提交申请,其后列印由系统编制或从运输署发出的电子邮件中下载的电子许可证档案。如运输署取消某张电子许可证,或某张电子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持有人只须停止展示该电子许可证的列印本,而无须把该列印本和档案交还运输署。法例将保留以纸本形式发出许可证的现有条文,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选择纸本或电子许可证。」
        
  政府已分别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和交通谘询委员会简介有关运输署电子牌照的措施,成员普遍支持和欢迎拟议安排。《修订规例》将于十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视乎立法会的审议,《修订规例》将于今年十二月十六日生效,为公众在申请运输署许可证的过程中提供更多便利。
 
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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