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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领港(修订)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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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领港(修订)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十月十四日)刊登宪报,以修订《领港条例》(第84章)(《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完善领港员的身体检验安排和其他现行做法,以及调整领港费。

  某些访港船舶需由持牌领港员为其领港,以确保这些船舶在香港水域安全航行、减低意外风险及避免损坏港口设施。《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就规管领港服务订定条文,包括领港员执照的取得、升级和续期规定,以及领港员可就其服务收取的领港费。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今日(十月十二日)表示:「条例草案的其中一项法例修订建议,是允许由香港的注册医生为领港员执照申请人和持有执照的领港员进行身体检验和覆检。如领港员执照申请人或持有执照的领港员在过去12个月内曾接受一项类似检验,不论该检验是否在香港进行,领港事务监督可豁免该人接受身体检验或覆检。」

  条例草案亦建议上调领港费用,经领港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双方同意的平均增幅为9.7%。领港费上一次调整是在二○一六年。其他杂项修订包括取代《条例》中的过时提述,以及赋权海事处职级不低于海事督察的人员要求领港员出示其执照以供检查,以利便海事处的执法行动等。

  政府已就有关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及领港事务谘询委员会,建议获各委员支持。

  条例草案将于十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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