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十月二十三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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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发言人表示:「当日将会公开拍卖二百四十个已获批准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名单已上载到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底价为五千元。已缴交五千元按金的申请人仍须出席拍卖会并须参与竞投(包括竞投第一口价),否则所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可能会以底价售予另一竞投人士。
有兴趣参与竞投的人士应留意以下事项:
(一)竞投人士应带同以下文件,以便在成功投得车辆登记号码后立即办理登记及付款手续:
(i)成功竞投人士的身分证明文件;
(ii)买主的身分证明文件(如买主与成功竞投人士为不同人士);
(iii)公司注册证副本(如买主为有限公司);及
(iv)划线支票并注明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若以支票缴付买价,有关号码配予汽车的申请需于拍卖日期后首三个工作天待支票确认兑现后,才可完成。成功竞投人士亦可以「易办事」缴款,但需留意缴款卡的同日过数款额上限。期票、现金、信用卡或其他缴款方式将不被接纳。
(二)买主须在竞投完成后立即以「易办事」或划线支票缴付有关的买价,并填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文件一经签订,即不能更改文件内的资料。
(三)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只能配予以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任何车辆登记号码如需以有限公司名义登记,买主必须立即出示该公司注册证。
(四)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展示须符合载列于《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附表四的规定。
(五)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英文字母、数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即拍卖时的单行及双行排列方式)是不可以更改的。
(六)买主须于拍卖日期后十二个月内,向运输署署长申请将自订车辆登记号码配予以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买主如未能在十二个月内将自订车辆登记号码配予汽车,运输署署长将根据法例规定取消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分配并安排另行分配,而不会事先通知有关买主。
(七)基于公共卫生的考虑,所有参与拍卖会的人士均须接受由运输署现场安排的体温检测。体温高于摄氏37.5度或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市民会被拒绝进入拍卖会场及缴款室。运输署亦会要求进入拍卖会场及缴款室的人士佩戴口罩及先用酒精搓手液清洁双手,并在拍卖会及缴款进行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八)为减低病毒传播风险,运输署会调整拍卖会场及缴款室的座位间距和座位数目,并实施人数控制措施,及在上午和下午拍卖会的开始前消毒场地。运输署亦呼吁竞投人士应尽量减少同行人士的数目。
(九)为配合政府严格执行进入政府大楼和办公处所前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安排,除获豁免人士外,所有市民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场所二维码,才会获准进入拍卖场地(包括拍卖会场及缴款室)。十二岁以下和六十五岁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难的残疾人士,在进入拍卖场地时可获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惟他们必须填写表格登记其姓名、身分证明文件首四位数字或字母、联络电话和到访日期和时间,并须于登记时按运输署职员要求展示相关身分证明文件,以作核实,运输署职员亦会致电核实联络电话。因应有关安排,市民轮候进入拍卖场地的时间可能会稍为延长,请市民耐心等候。运输署将不会接受个别人士以不愿意使用「安心出行」为由而给予豁免。
运输署发言人续称:「在填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后,买主会获发付款收据及一份『自订登记号码分配证明书』。分配证明书会用作证明有关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持有权。市民如欲购买配有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汽车,应要求卖方出示有关的分配证明书,并留意分配证明书内的资料。前往运输署办理汽车过户手续时,申请人必须出示该份分配证明书及其他所需文件。」
有关拍卖的其他详情,请参阅「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重要事项须知」。该须知可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索取或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下载。
完
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5分
香港时间11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