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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绅士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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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二日)于宪报刊登太平绅士委任名单。
     
  宪报刊登了新获委任的13位太平绅士,当中10人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510章)第3(1)(b)条获委任(一般称为非官守太平绅士),三人根据该条例第3(1)(a)条获委任(一般称为官守太平绅士)。
 
  太平绅士的主要职能是巡视惩教院所、羁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确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没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削权利。太平绅士确保个别人士所作的投诉,会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处理。
 
  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3(1)(b)条及第3(1)(a)条获委任为太平绅士的人士名单请参阅附件。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0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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