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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第一期消费券今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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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已于今日(八月七日)经六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向约636万名合资格市民发放二○二二年(第二阶段)消费券计划的第一期消费券,视乎他们所属的资格类别及曾否获发第一阶段消费券,券额为2,000元或3,000元。这些市民会在今日陆续收到相关的手机短讯或应用程式推送通知。

  选择透过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其消费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有关金额会独立于帐户内原有的电子钱包,市民在付款时只需开启应用程式选择使用消费券,便可直接以消费券付款。

  市民如选择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他们可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拍卡领取,亦可到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及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级市场或八达通服务站拍卡领取,有关金额会与八达通卡内原有的储值额合并。市民可如常使用八达通卡付款,若有关消费属消费券适用范围的项目,会自动计入「合资格消费」总额。发言人提醒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只要「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在特定期间内达到指定目标,尾期1,000元消费券便会在达标后的下一个月十六日发放,详情请参阅消费券计划网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

  发言人提醒市民,如到超级市场或便利店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他们无须购物,只需向店铺职员表明欲收取消费券,便可拍卡领取。

  消费券的适用范围广泛,一般适用于接受六款指定储值支付工具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饮和服务业商户的实体及网上店铺。然而,消费券并不适用于以下交易类别:

- 政府收费(例如税款、罚款、牌照费、隧道费、停车咪表)
- 公用事业收费(即水、电、煤气)
- 公共机构收费(例如医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
- 教育开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课程的中小学,以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收费)
- 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例如保险)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组织)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户购物(包括于本地透过非本地网上平台购物)
- 个人对个人(P2P)支付
- 兑换现金
 
  发言人提醒市民及商户,消费券不可作本地消费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兑换现金。政府及各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会密切监察消费券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刻意违规行为,会采取适当行动,包括转交执法机关跟进。

  市民如欲查询消费券的使用方法、已发放的消费券金额、未使用/未领取的消费券余额和到期日等资料,可浏览相关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的应用程式和网站,或致电以下查询热线:

  支付宝香港: 2245 3201
  BoC Pay: 3988 1822
  八达通: 2969 5588
  Payme from HSBC: 2996 7288
  Tap & Go「拍住赏」: 2888 0000
  WeChat Pay HK: 3929 1666

  市民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可浏览消费券计划网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
 
2022年8月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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