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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明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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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八月四日)表示,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暂定于十月八日及十五日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五日)起报名参加。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公务员事务局可能会调整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安排,并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公布。申请人应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会在试场采取预防措施及社交距离措施,包括设置体温监察站,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并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及戴上口罩,以及扩阔考生座位之间距离等。考试可能会分多日举行,以减少每日在试场的考生人数。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亦暂定于十二月十日在其他七个城市举行,包括北京、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有关详情将于本年稍后时间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内公布。现申请在香港应考的人士将不获准再申请在香港以外地区应考。

  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应考虑参加此轮考试,以免当有关职位在下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前作招聘时,他们或未能符合资格申请。

  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测试不同等级的成绩可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中英语文科获接纳的等级成绩替代(详见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不同的公务员职位有不同的中英语文能力要求,应征者须留意有意投考的职位的有关要求。能力倾向测试没有可替代的公开考试成绩。

  此外,就所有由二○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刊登的公务员职位招聘,所有申请人无论过往曾否参加由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基本法》测试或在个别局/部门公务员职位(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招聘过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测试,都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是一张设有中英文版本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全卷共20题,考生须于30分钟内完成。考生如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及格成绩,有关成绩可用于申请所有公务员职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二○二二至二三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书(CSB31(7/2022))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人必须于八月十八日下午五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书。

  有关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更多详情,将于明日起上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2022年8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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