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未遵从强制检测公告规定的指明检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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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7岁男子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今日(七月二十六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10,500元。
该名男子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没有遵从于二○二一年五月七日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的指明检测。他被控违反该规例第13(1)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10,500元。
没有遵从强制检测公告规定的指明检测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的信息,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完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