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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强调经重建的工业及/或仓库地段必须严守政府租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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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二十二日)就一发展商在其正在建设的新发展项目的广告宣传提供失实准许用途资料一事向其发出警告。涉事发展项目位于葵涌一个工业及/或仓库地段。

  该发展项目的广告宣传资料宣称,事涉处所会用作工作室,包括智能视像会议室、用于录影、录音和直播的工作室,以及电竞游戏室等,并附有划分为运动区、休闲区、餐饮区及╱或共享工作空间的园林平台及设计作垂直生活的独立单位。

  鉴于相关政府租契已订明涉事地段仅限作「工业及╱或仓库用途」(即准许用途),地政总署强调,在此等带有上述用途条款的租契,该地段内的工业用途必须涉及制造工序(与近年批出的工业用地不同,租契内会载有用途条款容许有关用地作较广泛的用途,包括分区计划大纲图中「工业」地带内准许的非污染工业用途,以及其他诸如艺术工作室、设计及媒体制作等用途);至于地段内的仓库用途必须包括储存物品及/或发送物品前的暂时寄存及存放。居住用途一律禁止。署方认为,广告宣传资料所述的非工业用途未必涉及制造或存仓活动。倘若该地段最终用作该等非工业用途,有可能违反其准许用途,地政总署有权就此采取执管行动。署方亦表示,纵容此等违规情况会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原则。大部分地段业权人均会就修订租契或申领豁免书妥善提交申请及缴付额外地价/豁免费用,以就传统工业租契不容许的非工业用途取得批准。

  地政总署已要求涉事地段业权人停止作出任何失实或误导陈述,并须立即通知已经签立或将会签立买卖协议或类似文件的买家、准买家及其他人士,该广告宣传资料所述的非工业用途与准许用途不符,以及采取或促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纠正任何违契情况。署方亦已提醒涉事地段业权人,如拟使用该地段作任何未获准许的用途,必须先向该署提出租契修订或豁免书申请。倘若申请获得批准,涉事地段业权人须遵守政府所订的适当条款及条件,包括缴付地价和行政费。

  私人土地业权人及物业准买家在进行重建或使用私人地段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租契条件。地政总署一向以严肃的态度,处理私人物业违反政府租契的情况,并会就该等违契情况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第126章),行使重收土地的权利。

  使用/购买在有关土地上所建大厦的单位的人士,应细阅相关政府租契条件,确保其单位拟作的用途不会违反政府租契所准许的用途。如对政府租契条件有疑问,应考虑征询独立的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
 
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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