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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试费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玲丽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答覆:
 
问题:
 
  政府由二○一九年开始连续五年推出一次性措施,为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的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据悉,该项措施广受学校考生及学校欢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时任教育局副局长在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出席本会财务委员会的会议时表示,当局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运作模式及财务架构进行全面检讨时,会考虑恒常化为参加文凭试的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的建议,并表示教育局预计,当局于检讨进行约两年后会提出具体建议,以就建议征询财务委员会委员及持份者的意见,目标是在其后两年内完成检讨,有关建议的详情,以及现时有关工作的进度为何;
 
(二)会否考虑优先为有经济困难的文凭试学校考生(例如学校书簿津贴计划、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及关爱基金援助项目的受助人)恒常化代缴考试费;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为完成中学免费教育的「最后一里路」,政府会否恒常化为文凭试的学校考生(包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进修的港人子弟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属法定机构,在一九七七年根据《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第261章)成立,按自负盈亏的原则运作。考评局的主要法定职责是举办「指明考试」,现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因此,考评局的首要职责是专业地举办文凭试,为所有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评核。
 
  财政司司长在考虑了当年的经济展望及政府的财政状况等后,在二○一八/一九年度至二○二二/二三年度的《政府财政预算案》公布一些利民纾困的一次性措施,其中包括为二○一九年至二○二三年文凭试的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的建议。这些一次性措施并非经常性的资助。
 
  就郭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为落实上述在二○一八/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措施,教育局在二○一九年五月邀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一笔为数1亿6,000万元的新承担额,为参加二○二○年文凭试的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在会上,有议员提及把有关豁免文凭试费用的措施恒常化的建议,教育局回应时表示,该建议涉及多项重要及复杂的政策问题,亦关乎考评局的运作模式及财务架构,而考评局是根据《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按自负盈亏原则运作的独立法定机构。长远而言,当教育局就考评局的运作模式及财务架构进行全面检讨时,会考虑该建议。当时教育局预计于检讨进行约两年后会提出具体建议,以及就建议谘询委员及持份者的意见,目标是在两年内完成检讨。其后,就考评局的运作模式及财务架构进行的全面检讨已经完成,而教育局亦在二○二一年二月五日的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上介绍题为《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财政结构及长远财政方案的初步构想》的讨论文件,及就考评局的长远财政方案谘询委员意见。
 
  教育局在二○二一年二月五日的立法会文件中指出,考试费基本上是按「用者自付」原则收取。在二○一九/二○年度,就文凭试收取的考试费只能抵销约53%的营运成本,以报考文凭试六个科目的考生计算,当时每名考生的考试成本为5,957元,而一名考生要支付的考试费平均为3,132元。余额已由其他收入补贴。考评局在处理考试费调整时亦非常谨慎和保守,并为考生承担大量成本。
 
  另一方面,考评局亦有为有特殊教育需要考生悉数承担特别考试安排所涉及的额外成本,包括特别试场、特别版试卷、特别器材、监考安排等,以提供更共融的考试环境。在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九/二○年度,有特殊需要考生的人数增加一倍,而相关特别考试安排的开支亦相应提升。现时有特殊教育需要考生的考试费与其他考生的考试费相同。为确保有特殊需要的考生在妥善环境下得到公平的评核,该立法会文件已指出教育局会与学界商讨以最适当及经济的方式资助这些考生应考文凭试。
 
  考评局在检讨每年考试费的调整时,会继续考虑考评局的整体财政状况、安排考试的成本及所需资源、通胀率、本地经济状况和一般家庭的负担能力等多项因素。教育局亦会审慎审批考评局调整考试费的申请。
 
(二)政府设有不同的恒常学生资助计划,帮助学前至专上教育程度的学生,确保本港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这些计划包括「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上网费津贴计划」和「考试费减免计划」等,以协助有经济需要的学生应付学习所需开支。在「考试费减免计划」下,参加文凭试而有经济需要的学校考生,可通过就读学校向考评局提出申请,考评局会与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即职学处,确定申请学生的家庭收入审查结果,合资格考生可按其家庭收入状况而获全额或半额考试费减免。另外,如属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家庭的学生,则由社会福利署提供公开考试津贴。在上述「考试费减免计划」下,最近一次,即二○一七/一八学年,职学处向考评局支付文凭试考试费涉及的金额约3,300万元,受惠学生人数约14 600人,包括约8 200人获全额减免及约6 400人获半额减免。
 
(三)政府一直秉持审慎理财的原则,确保公帑用得其所。教育局致力提供12年免费教育,而且是优质的教育,投放大量资源提升学校教育质素,并适时为有经济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减轻家长负担。此外,教育局亦由二○二○/二一学年起,把学生津贴恒常化,所有就读于中学日校、小学和和特殊学校,包括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英基学校及私立学校,以及幼稚园的学生,每年可获得2,500元的学生津贴,以减轻家长在教育支出方面的财政负担。
 
  在教育系统层面,免费教育并非指由政府免费提供所有相关的教育服务,而是将有限的资源精准地支援有经济需要的学生。一直以来,有部分服务或项目是需要根据「用者自付」原则收取费用或由家长支付,例如购置课本、校服、午膳,而政府会为有经济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教育局认为考试费按「用者自付」原则收取是有其政策理据,不应随意变动,反而政府按财政状况考虑为学校考生代缴文凭试考试费的安排既可贯彻政策的原意,亦可保留资助的弹性,容许政府把资源投放到最有急切需要的范畴上。至于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进修的港人子弟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的建议,涉及更复杂的政策问题,现阶段难以承诺。
 
  多谢主席。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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