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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副司长的角色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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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狄志远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本届政府设立的三名副司长的角色及责任,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三名司长(即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律政司司长)与其副司长的具体分工及职责分别为何;
 
(二)鉴于政务司副司长及财政司副司长会协助其司长督导辖下的政策局,有关分工的详情为何;
 
(三)鉴于政府表示,设立副司长职位是为了强化政府顶层的协调能力,三名副司长如何发挥其协调各政府部门的角色,包括会否就不同的跨部门工作成立小组;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三名副司长之间如何协调;及

(五)鉴于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承诺,会在新一届政府上任首一百天内就指定工作订立目标及关键绩效指标,行政长官会否委派三名副司长进行指定工作,并就该等工作订立目标及指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现就狄志远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务司司长协助行政长官,督导九个隶属司长其下的政策局的工作,并在确保政府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协调上担任重要角色。政务司司长亦主理行政长官的政策议程中的指定优先处理项目,加强与立法会紧密而有效的工作关系,并拟定政府立法议程的时间表。此外,政务司司长亦执行法例赋予他的法定职能,包括处理上诉以及关于某些公共机构的运作等。

  政务司副司长主要的工作,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类:(i)协助政务司司长督导和协调属下九个政策局的日常工作;(ii)协助政务司司长审议政策局向司长呈交的提案;(iii)按行政长官和政务司司长的指示,统筹跨部门性质的专项工作。就此而言,政府于二○二二年七月六日宣布成立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便是由政务司副司长带领,协调不同政策局及部门进行提升香港整体环境卫生和市容的工作;及(iv)分担司长出席公众活动和主持会议的工作。

  财政司司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行政长官督导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发展、房屋、运输、物流、创新科技及工业范畴内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并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协助下管理外汇基金。此外,财政司司长负责编制《政府财政预算案》,并根据《公共财政条例》,每年向立法会提交政府的收支预算。财政司司长在每年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演辞中,提出财政预算建议,并动议通过《拨款条例草案》,使预算案中各项开支建议具有法律效力。
 
  财政司副司长会协调和推动六个隶属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的政策局工作。这些工作的涵盖面非常广泛,涉及土地房屋、运输物流、金融经济、创科和工业等多个领域。财政司副司长预期未来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在本届政府的较早期阶段会较多聚焦在空间规划、土地供应和房屋兴建几大方面。财政司副司长亦会参与下一个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制订工作,而在其他范畴,他会按财政司司长的指示和现实情况的需要,适当地分担有关的工作。
 
  律政司司长主管律政司,负责监督旗下六名法律专员,分别掌管民事法律、宪制及政策事务、国际法律、法律草拟、刑事检控及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工作。律政司副司长会分担律政司司长的繁重工作,相关分工及职责会视乎律政司实际运作需要而定,初步的主要职责为协助统筹及规划四方面的法律工作,包括(i)加强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ii)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和协作;(iii)推动本港法律科技发展;及(iv)配合香港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多方面专业领域发展,吸纳及培育所需的法律人才。

(三)政府于二○二二年七月六日宣布成立四个由司级官员带领的工作组,其中,政务司副司长会率先领导「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带领多个政策局及部门提升香港整体环境卫生和市容,透过广泛的社区参与建设整洁宜居的环境。工作组已于七月十二日召开首次会议,第一阶段的工作是统筹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洁大行动,结合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特别是即将在十八区成立的「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的义工网络,清理全港各区的卫生黑点。随后在今年十月,工作组会总结第一阶段的经验,督导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制定持续的行动计划、绩效指标,以及评估措施成效的制度。工作组同时会开展推动改善市容的工作,例如美化公共空间、改善街道设施、优化园林建筑,以及街道景观等。

  财政司副司长则会主持跨部门「公营房屋项目行动工作组」(「行动工作组」)。「行动工作组」负责督导公营房屋兴建项目,工作范围包括监察预留作公营房屋项目的用地是否可准时交付;探讨各项加快建造及入伙的措施;制订及更新公营房屋新供应的预测;考虑及解决各项影响准时完成公营房屋项目的跨政策局或跨部门问题,并会探讨及制订措施增加公营房屋的供应。「行动工作组」已于七月十二日召开首次会议,并会按行政长官的明确要求,在本届政府上任后一百日内将具体的建议提交予行政长官,包括提出各项有助加快兴建公营房屋的工作建议,从而提升及加快公营房屋的整体供应,让市民安居乐业。

(四)政务司副司长、财政司副司长和律政司副司长会分别协助处理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辖下的政策事宜,权责清晰。

(五)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七月六日的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会提到已要求各局长在其政策范围,就指定项目定下指标,以了解项目进度。各局长会于八月向行政长官办公室呈交指标。

  如前述,政务司副司长负责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的目标是在七月开始的第一阶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洁大行动,然后在今年十月督导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制定持续的行动计划、绩效指标,以及评估措施成效的制度,并同时开展推动改善市容的工作。

  至于财政司副司长主持的「行动工作组」,如前述,会按行政长官的明确要求,在本届政府上任后一百日内将具体的建议提交予行政长官,包括提出各项有助加快兴建公营房屋的工作建议,从而提升及加快公营房屋的整体供应,让市民安居乐业。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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