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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资助出售房屋的单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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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梁文广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书面回覆:

问题:

  政府由今年年初起,在住宅用地的卖地条款中,加入最低单位实用面积为26平方米(即约280平方呎)的要求(该要求),并会将该要求推展至所有政府卖地项目、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项目,以及由私人发展商进行的发展和重建项目。然而,该要求仍未适用于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将该要求推展至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绿表置居计划等资助出售房屋的新项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本财政年度及未来三个财政年度,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将落成的资助出售房屋单位总数,以及当中单位面积少于280平方呎的单位数目及百分比为何;及

(三)本财政年度及未来三个财政年度,房委会辖下将落成的居屋单位当中,有多少个类似启德启欣苑的细单位(即面积介乎186至189平方呎的单位)?

答覆:

主席:

  就梁文广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为迎合不同人数的家庭的需要,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兴建的居者有其屋(居屋)单位有不同的面积,一般来说,实用面积介乎大约270至450平方呎。视乎个别地盘的环境因素,例如位置、地形等,房委会亦会考虑设计一些较小或较大的单位,以达至地尽其用。

  根据二○二二年三月的预测,在二○二二/二三至二○二五/二六年四个财政年度,房委会的居屋单位总落成量合共约24 500个单位,当中大部分单位属乙类单位(供二至三人居住)、丙类单位(供三至四人居住)和丁类单位(供四至五人居住),另有约350个(占总落成量约百分之一)甲类单位(供一至二人居住)。由于这些单位仍在设计或兴建中,故最终的实用面积仍未确定,但预计上述甲类单位的实用面积会低于280呎。这包括320个位于启欣苑而实用面积介乎约186至189平方呎的单位,以及30个位于同区另一较后期落成的项目而实用面积相若的单位。

  「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方面,由于房委会仍未厘订未来数年哪些公屋单位将用作「绿置居」出售,故未有实用面积少于280平方呎或介乎186至189平方呎的单位总数及百分比。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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