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郊代表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公众谘询今日展开(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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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今日(七月十一日)公布就乡郊代表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建议指引)展开公众谘询。谘询为期三十日,至八月九日为止。
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在记者会上说:「二○二三年乡郊一般选举将于明年初举行,为现时共709条乡村,选出1 484个村代表,包括695个居民代表,789个原居民代表;亦为长洲及坪洲两个墟镇分别选出39个及17个街坊代表。根据既定做法,选管会于每次举行乡郊一般选举前,都会检讨及更新选举活动指引。」
冯骅法官表示,是次的建议指引以二○一八年十月发布的指引为基础,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提出的修订主要有三大类别:第一类是反映相关选举法例的修订,主要涉及自二○一八年十月活动指引发布以来共六条与乡郊代表选举有关并经过修订的法例或附属法例,包括立法会刚通过的《2022年乡郊代表选举(修订)条例》(《条例》)而落实的法例及附属法例修订。第二类是与其他选举指引看齐而作出的改动,包括今年发表的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以及去年发表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活动指引和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第三类是参考过往公共选举的运作经验而提供进一步说明。建议指引大部分的修订属于第一和第二类。
选民登记
根据法例修订所订立的规定,就居民代表选举和街坊代表选举而言,将提交住址证明的要求,由现时更改登记资料的申请,延伸至涵盖选民新登记申请。
候选人提名
建议指引根据《条例》更新了丧失获提名为候选人和当选为有关乡郊地区的乡郊代表的资格,列明任何人如在选举举行日期前的五年内,因拒绝或忽略作出指明誓言;或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即丧失在选举中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乡郊代表的资格。
候选人提名方面,一如过往选举,候选人必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作出声明,示明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区,否则该人不得获有效提名。在过往的选举,透过签署「确认书」,让候选人明白相关法律条文。在二○二三年乡郊一般选举,提名表格内将会清楚列出有关拥护《基本法》的条文,以及加入在《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中对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提述,确保候选人于签署提名表格内的有关声明时,已清楚明白《基本法》的相关条文以及作出有关声明的法例要求和责任。因此毋须要求候选人另行签署「确认书」。
投票安排
领取选票的安排方面,选民进入投票站后,应到发票柜枱向投票站工作人员出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经核实后才可获发选票。经修订的法例放宽选民领取选票时所要求的身分证明文件,例如遗失身分证明文件的选民可以出示「警署报失纸」(即证明已向警务人员报告该人的身分证明文件已遗失或毁掉的文件),以及有效护照或相类旅行证件的正本,而无须同时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的副本。
《条例》容许民政事务总署可因应实际情况指示投票站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发出选票。然而,《条例》有关章节只属备用性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暂不会在二○二三年乡郊一般选举使用,主要是由于不少村落位处偏远。根据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经验,这些地方网络覆盖并不理想。民政事务总署会积极研究,寻求解决方法。
点票安排
在过往的乡郊代表选举,属同一乡事委员会的乡村举行的村代表选举,其点票工作会集中在同一点票站进行,并由有关的选举主任负责点票安排和监督点票进行。在二○二三年乡郊一般选举,民政事务总署将会为村代表选举首次设立投票兼点票站(专用投票站除外),而票站主任会代替选举主任负责点票工作,在投票结束后将投票站转为点票站,进行原站点票,以省却选票运送时间,从而加快点票过程。
有关街坊代表选举的传媒报道
与其他公共选举一样,传媒应按照公平及平等对待的原则报道与选举及候选人有关的新闻。考虑到街坊代表选举议席数目和候选人人数众多,传媒在制作和发布与某候选人选举有关的新闻报道,以及为介绍个别候选人而制作的特辑或专访时,要在同一节目或出版刊物提及该墟镇的所有其他候选人可能有实际困难。因此,今次建议指引引入与去年立法会换届选举选举委员会界别相似的安排,传媒可选择在节目或出版刊物内向观众、听众或读者提供该墟镇候选人总数,但必须同时清楚说明该墟镇其他候选人姓名,会于该机构某一个平台列出,例如该机构/节目/刊物的网页。然而,上述安排并不适用于候选人数目相对较少的原居民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
就选举公平性作出指引的层面,主要修订包括参考过往选举的运作经验及相关的法庭案例,就一些选举安排例如选举聚会、发布选举广告、投票站外拉票活动的禁制、票站调查、选举开支及选举捐赠、发送选举邮件的电邮、使用扬声器材时的安排等向候选人作岀提醒。
建议指引可于选管会网站(www.eac.hk)下载,或到选举事务处及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查阅。
市民可于八月九日或之前,将书面意见寄交至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选管会秘书处,亦可透过传真(2511 1682)或电邮(eacenq@eac.hk)递交。逾期递交的意见将不获考虑。
选管会将于七月二十一日(星期四)晚上七时至八时在沙田隆亨社区中心就建议指引举行公众谘询会,欢迎市民出席谘询会发表意见。详情请浏览选管会网站(www.eac.hk)。
如有查询,可致电2891 1001。
完
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