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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设立「财富基金」
  以下是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由邵家辉议员代问)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答覆:

问题:

  目前,「未来基金」存放在外汇基金中。根据《外汇基金条例》,外汇基金设立的法定目的,是运用于财政司司长认为适当而直接或间接影响港币汇价的目的、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保持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而除非财政司司长按临时立法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9条通过设立「土地基金」的决议案行使酌情权,否则「未来基金」的投资受到《公共财政条例》约束。鉴于外汇基金不宜用作高风险投资,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参考新加坡政府利用政府资产设立「淡马锡基金」的经验,考虑待明年八月收回西区海底隧道专营权后,将本港三条过海隧道「打包」设立一个「财富基金」,并以公私营合作形式,用于投资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北部都会区具有长远增值潜力的稳健投资项目;如会,具体方案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代主席:

  我十分感谢议员有关设立「财富基金」的建议。该建议最终目的是推动投资在大湾区、北部都会区等具有长远增值潜力的稳健投资项目,其实这是跟政府善用「未来基金」及设立「香港增长组合」以推动香港长远发展的策略一致的。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及物流局有关隧道方面的议题后,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于二○一六年一月一日成立「未来基金」,以当时「土地基金」结余的2,197亿元作为首笔资金,并以名义储蓄帐目持有。政府在二○一六年七月一日,把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财政盈余的三分之一,即48亿元,注入「未来基金」,作首次恒常注资。「未来基金」透过长线投资,为财政储备争取更高回报。

  「未来基金」大部分存放在外汇基金,与其「投资组合」及「长期增长组合」的回报挂钩,截至二○二一年的平均综合投资回报率约为百分之九点八。为了进一步善用「未来基金」,财政司司长于二○二○至二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在「未来基金」拨出百分之十的款项,即约220亿元,成立「香港增长组合」,作策略性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连」的项目,以巩固香港作为金融、贸易和创科中心等的地位,长远提升香港的生产力及竞争力的同时,争取合理的风险调整回报。

  另一方面,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协助香港的产业扩展到大湾区发展,以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财政司司长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对「香港增长组合」的分配增加100亿元,当中50亿元用作成立「大湾区投资基金」,并将聚焦大湾区一些可惠及香港的项目,包括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在大湾区投资的公司所推行的项目。

  就北部都会区方面,财政司司长也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从「未来基金」累积收益中,预留1,000亿元成立专款,配合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确保有足够资金应付北部都会区发展的需要,并加快各个项目的进程。北部都会区涵盖多个项目,其中部分已经开展。政府会在充分考虑财政可行性和持续性的情况下,按序分阶段推行这些项目。随着北部都会区推展,我们亦可从区内的私人发展项目获得收益。

  在现行的安排下,隧道费收入均会记入政府一般收入帐目,该帐目的结余连同其他在《公共财政条例》(第二章)下成立的基金结余(包括「土地基金」、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等),自动会成为财政储备的一部分。就推动在大湾区投资方面,如果政府有需要加大对「未来基金」的投放,可以按现行安排从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注资「未来基金」。就发展北部都会区,政府会考虑及研究不同的财务安排选项,包括公私营合作,让私营机构参与融资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可行性。换言之,除了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外,我们会详细考虑北部都会区基建项目的不同特点、经济价值、商业可行性、政府参与营运的需要、造价等因素,从而为不同项目制订适合的融资方案。因此,北部都会区的项目,可能会采取多种融资方案的财务安排。

  无论如何,我们跟各位议员一样,目标都是善用政府资产,并对有长远增值潜力的稳健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好香港这个城市。

  多谢代主席。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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