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地区名单
****************
政府今日(七月四日)公布,将认可科索沃、马达加斯加和坦桑尼亚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作为曾于海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的认可疫苗纪录。相关安排将由七月六日(星期三)凌晨零时起实施。
政府已与坦桑尼亚政府完成商讨,将认可该地区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作为曾于海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的认可疫苗纪录。此外,政府早前宣布接受欧盟新冠数码通行证机制下认可的疫苗接种纪录,作为从海外地区登机来港所要求的认可疫苗接种纪录。欧盟最近宣布在该机制下,认可由科索沃和马达加斯加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等同欧盟成员国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因此政府亦将接受该等地区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为认可疫苗接种纪录。
由七月六日凌晨零时起,持有由科索沃、马达加斯加和坦桑尼亚相关主管当局发出疫苗接种纪录并符合指定格式(如适用)的人士,可从海外地区登机来港。有关旅客所接种的疫苗必须为列于政府「就指明用途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上的疫苗。
同时,政府留意到欧盟新冠数码通行证机制亦认可了巴林、厄瓜多尔和韩国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政府在此之前已与该等地区达成认可安排,因此持有由该三个地区相关主管当局发出疫苗接种纪录的乘客,可继续按既定机制从海外地区登机来港。
政府对海外抵港人士入境实施严格防控措施,要求曾逗留任何海外地区的人士,必须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认可疫苗接种纪录方可登机来港。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包括由(1)香港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2)由内地或澳门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认证文件、(3)由经世界卫生组织指明当地监管机构为严格监管机构的国家的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认证文件、(4)香港与当地政府达成认可安排而由当地相关主管当局或认可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认证文件,或(5)香港与某机构达成认可安排而由该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
获认可发出疫苗接种纪录的地区或机构名单胪列于附件,并会上载至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
政府会继续与其他地区就疫苗接种纪录认可安排进行商讨。当政府与这些地区陆续达成认可安排后,将更新名单。
完
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