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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加强儿童及青少年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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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苏长荣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答覆:

问题:

  一项有关儿童及青少年在网上所面临风险的研究发现,有四成受访者曾被虚拟性骚扰,包括被迫接收网上性裸露内容、性诱惑或性体验,以及有两成曾遭网络欺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报,内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监管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资讯方面较香港法例严紧、有效,政府会否仿效内地的做法,透过立法防止儿童及青少年受到上述的网上性骚扰和网络欺凌;

(二)鉴于据报,政府极少引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及《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就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网上色情内容提出检控,因为该等法例主要规管传统媒体或刊物,政府会否修改或制订新法例,完善对该类网络行为的严格监管,并减低执法的搜证和检控难度;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设立儿童及青少年网络安全专员一职及专责网络安全的独立机构,以便针对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网络欺凌和线上性剥削及虐待个案,为受害者提供友善的求助、个案跟进及投诉机制,并就有关机制制订相关指引及提供所需的资源?

答覆:

主席:

  在数码化的年代,儿童及青少年的网上活动增加,令他们很容易暴露于潜藏的网络危机。政府及社会各界都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他们免受伤害和教导他们如何应付网络危机。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教育局及劳工及福利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议员在提问中提及内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条法规都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士的身心健康而制定,包括严格规管未成年人对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资讯的接触。

  事实上,香港现时已经有相关的法律框架就淫秽和色情物品作出规管,包括《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以及《刑事罪行条例》。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亵物品审裁处负责裁定一件物品或事物是否属淫亵或不雅,而相关条例禁止发布淫亵物品,并对发布不雅物品作出规定和限制,包括在包装物上作出警告。特别对青少年而言,《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明确禁止向青少年发布不雅物品。

  就儿童色情物品而言,《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印刷、制作、生产、复制、复印、进口、出口、发布、管有和宣传。《刑事罪行条例》亦有清晰条文禁止促致或提供未满18岁的人以制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并将发布非法拍摄私密部位的影像,以及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定为罪行。

  视乎案情,涉及网上性骚扰和网络欺凌的行为亦可能触犯其他刑事罪行,例如勒索罪、刑事恐吓罪,以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等。如有关行为牵涉不当使用个人资料,亦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

(二)互联网并非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则上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儿童色情物品,无论是否在互联网出现,都受有关法例规管。

  现行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及《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下,不但规管传统媒体或刊物,同时亦涵盖互联网上的资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管制在香港境内,包括互联网上发布的淫亵或不雅物品。二○二一年,66人因违反禁止发布淫亵物品的罪行被检控,当中65人被定罪,全部人被判即时监禁,最高被判监一年四个月。

  《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亦有条文清晰订明「发布」包括透过任何电子传递方式令信息、资料或数据可供取用。二○二一年,警方根据有关儿童色情物品的罪行检控了22人,当中20人被定罪,其中11人被判即时监禁,最高被判监两年。

  警方一直致力打击与儿童色情物品有关的罪行。尽管不少网上儿童色情资讯涉及境外活动导致搜证困难,但警方会持续透过网上巡逻及采取以情报为主导的执法行动,打击相关罪行。警方亦与国际刑警保持紧密联系和情报交流,并采取行动打击与网上儿童色情物品有关的罪行。

(三)目前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一直提供所需资源及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儿童及青少年,并致力为他们提供所需服务。

  政府于二○一八年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会),对儿童相关事务提供整体督导,并就儿童发展及成长制定政策、订定策略及工作优次,并监察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因应社会对性侵犯及网络欺凌的关注,委员会在去年特别就「防止儿童受性侵犯的性教育」及「预防及处理校园及网络欺凌」这两个议题作出讨论,了解不同政策局的保护儿童政策。委员会透过网上交流会收集持份者就「家庭暴力」及「儿童性虐待」的意见。委员会向相关的政策局及部门提出意见,并成立机制作出监察及跟进。

  在执法方面,警方在总部及总区层面分别设有「家庭冲突及性暴力政策组」及「虐儿案件调查组」,专责联同社会福利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对严重的虐儿案件进行联合调查。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亦会调查网上涉及儿童色情物品的罪行。

  此外,教育局对校园欺凌行为,包括网络欺凌,一向采取「零容忍」政策,并且订定相关举报的渠道与处理步骤,以高透明度的监察,以及积极认真的态度跟进每一宗欺凌事件。为加强教师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包括网络欺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局持续为教师举办相关的专业发展课程。

  爲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的保护,行政长官在二○二一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会推展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的立法工作,以及早识别怀疑受虐儿童。政府已展开相关工作,目标是在二○二三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

  多谢主席。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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