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题:于房委会辖下物业展示国旗及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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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颜汶羽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建筑物及场地(包括屋邨、商场及停车场)展示国旗及区旗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委会辖下的建筑物及场地有否设有旗杆以供悬挂国旗及区旗;如有,
(i)该等建筑物及场地的数目,以及其占房委会辖下建筑物及场地整体数目的百分比;
(ii)该等建筑物及场地的地点;及
(iii)有建筑物及场地未设有旗杆的原因为何,以及房委会有否计划及时间表为该等建筑物及场地增设旗杆;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如没有相关资料,房委会有否计划作出统计;及
 
(二)房委会有否于重大节庆日,在辖下建筑物及场地悬挂国旗及区旗;如有,
(i)该等建筑物及场地的数目,以及其占房委会辖下建筑物及场地整体数目的百分比;及
(ii)该等建筑物及场地的地点;

  如没有相关资料,房委会有否计划作出统计?
  
答覆:
 
主席:

  就颜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后,现回覆如下:
 
  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有四个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设有旗杆供悬挂国旗/区旗,包括顺利邨、广田邨、蓝田邨及逸东(一)邨。房委会会配合不同议员或地区团体申请在节庆日期间使用上述旗杆及其他公共屋邨公众地方展示国旗/区旗。过去三年,房委会批准了共约70次这些活动的申请。房委会在处理议员或地区团体于公共屋邨范围内悬挂国旗的申请时,其中一项重要考虑因素是公众安全,确保在公共屋邨范围内悬挂的旗帜必须牢固固定,同时没有对住户或邨内途人构成滋扰及危险。
 
  房委会在佛光街的总部已设置旗杆,已按《国旗及国徽条例》适当地展示国旗及区旗,并已向负责升降旗帜的人员详尽阐明升降旗帜的正确方法。
 
  特区政府鼓励市民在适当场合使用国旗及区旗,同时有责任保障其正确使用,以维护国旗及区旗的尊严。地区团体如有要求在现有屋邨加建旗杆以配合地区升挂国旗及区旗活动,房委会会评估地理、环境、安全等因素,若整体合适会作出跟进,确保国旗及区旗于合适的地方升挂。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