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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上网电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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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业强议员(由卢伟国议员代问)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政府于二○一八年与两间电力公司(两电)引入上网电价计划(该计划),让私营界别以较一般电费高的价格,向两电售卖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然而,政府于今年四月把上网电价价格(电价)下调。有不少拟申请参与该计划的市民反映,由于安装太阳能装置的价格不菲,政府未经谘询便调低电价,令他们大失预算,并担心未能在该计划于二○三三年年底结束前收回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该计划推出至今,两电每年共收到、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分别由村屋及工商业大厦业主提出的申请,以及被拒的申请所涉原因为何;该等申请当中,有多少宗因建议的发电量会超出电网负荷而被要求调低有关发电量,以及两电有何措施改善该情况;
 
(二)鉴于据悉政府决定调低电价的理由,是近年安装太阳能装置的成本下降令投资回本期缩短,有关数据和计算回本期的方法,以及调整电价的机制和准则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延长该计划的年期,以继续鼓励公众参与发展可再生能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我们和电力公司自二○一八年年底推出上网电价计划,缩短私人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回本期到约10年。政府亦推出了一系列支援措施,例如放宽新界村屋天台上装设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定,以及协助私营界别在室外停车场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等。
 
  相对计划推出前的10年间,全港只有约200个私营可再生能源设备接驳至电网。而计划推出后,两间电力公司由二○一八年年底至二○二二年第一季共收到超过20 000个申请,当中超过18 000个申请已获批准。估计获批系统完成安装后每年可生产接近3亿度电,足以应付约90 000个家庭(大约相当于中西区的住户总数)的电力需求。
 
  就刘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上网电价计划的申请以涉及在村屋或独立屋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爲主,申请数目共超过15 000个,占申请总数超过七成,当中超过14 000个申请已获批;至于涉及在工商处所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上网电价计划申请则超过1 000个,占申请总数约5%,其中超过900个申请已获批。电力公司至今未曾拒绝任何上网电价计划的申请。
 
  在推行上网电价计划的同时,电力公司须维持安全和可靠的电力供应。因此,若个别上网电价计划申请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容量超出其所处电网的供电容量,电力公司会与申请人商议调整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电容量,以确保在维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把可再生能源系统接驳上网。自上网电价计划推出以来,中电就约1 300个申请(占上网电价申请总数约6%)调整发电容量,主要涉及有关在元朗、大埔及北区安装10千瓦或以下的发电系统的申请。至于港灯,则至今没有更改任何申请的发电容量。
 
  为了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电一直安排专责客户经理跟进每一个申请,建议不同技术方案,努力寻求解决方法,研究应否及如何铺设或提升电网。若果有关应对方案涉及铺设或提升电网,所涉及的工程及申请将较复杂和需时,亦须考虑成本效益及对电费的影响。上网电价申请人可以选择即时接受低于申请的发电容量;或等待强化工程完成至可批出所申请的发电容量时,才以此发电容量接驳至中电电网。电力公司会继续透过研究不同方法灵活增加电网的容量,以容纳更多系统接驳上网,让上网电价计划充分发挥促进私营界别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作用。
 
(二)为了鼓励欲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人士尽早参与,世界各地上网电价计划的设计都是越早参加,价格越佳。我们国家亦采纳了类似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并且从二○二一年起取消对多种新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中央财政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按当地燃煤发电的价格或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订定上网电价的价格。
 
  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最近就上网电价价格完成了周年检视,当中考虑了安装及保养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成本变化,把上网电价价格由每度电三元至五元下调至二元五角至四元,以令新订定的上网电价价格可以维持一定的经济诱因以及平衡上网电价对电费的影响。因应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成本近年有显著下降,相关成本较推出上网电价计划前下降约三至四成,而新订定的上网电价价格只下调约一成半至两成半,我们相信参加者可在新订定的上网电价价格下维持计划最初设计约10年的回本期,而价格亦仍然是世界上类似计划中水平最高之一,能继续提供足够且合宜的经济诱因,持续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

(三)上网电价计划根据两间电力公司与政府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推行。由于《管制计划协议》的年期直至二○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此参加上网电价计划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可在整个项目使用期内获取上网电价,直至《管制计划协议》届满当日。
 
  如上述,国际间都是逐步减少对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津贴,我们国家从二○二一年起已取消了对多种新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中央财政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按这个大方向,我们相信上网电价计划在二○三三年《管制计划协议》届满以后再延续的机会不大。但有关可再生能源系统所生产的电力将属于有关系统的拥有人,可用以减轻系统拥有人的电费开支。
 
  政府会按实际情况不时检视和调整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措施,力争在二○三五年或之前,达到我们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至7.5至10%,往后进一步提升目标至15%,长远让香港于二○五○年前达至「净零发电」,并且力争于二○五○年前实现碳中和。
 
  多谢主席。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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