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向违反防疫规例的酒吧/酒馆及其他餐饮处所严厉执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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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一日)表示,食环署昨日(六月十日)至今日凌晨继续在各区加强巡查,并与警方在中西区、湾仔区、离岛区、旺角区、深水埗区、黄大仙区、沙田区、葵青区、屯门区及元朗区采取联合行动,对违反防疫规例的酒吧/酒馆、其他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执法行动。发言人重申因应近期若干酒吧/酒馆及其他餐饮处所出现多宗感染个案,当中可能涉及部分处所负责人及顾客没有遵从防疫规例及限制,执法部门会持续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发言人提醒有关人士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等规定及指示,以减低社区传播风险。
发言人说:「疫情反弹风险仍然存在,社会各界不能掉以轻心。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食环署及警方在昨日的联合行动中共巡查了139间餐饮处所(包括72间酒吧/酒馆)及八间其他处所,食环署亦另外在各分区巡查了共400间餐饮处所(包括九间酒吧/酒馆)及134间其他处所。15间位于中西区、湾仔区、旺角区、深水埗区、黄大仙区及屯门区的酒吧/酒馆负责人及两间位于葵青区及荃湾区的其他餐饮处所负责人涉嫌违反指示,食环署已向他们展开检控程序。
食环署亦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八间酒吧/酒馆及两间其他餐饮处所因违规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限制每枱人数上限不多于二人,为期三、七或14天不等;而七间酒吧/酒馆因违规则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关闭处所14天。
此外,食环署亦于酒吧/酒馆向12名涉嫌没有符合快速抗原测试记录的检查的员工及两名涉嫌没有佩戴口罩的员工及一名涉嫌违反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规定及「疫苗通行证」规定的顾客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也有采取执法行动。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在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食环署已加强宣传并将会继续严厉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完
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