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低商业登记征费率命令今日刊宪
**************
该命令旨在由六月十七日起,调低用于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的商业登记征费的征费率,由每年二百五十元减至每年一百五十元。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基金委员会)经考虑基金稳健的财政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后,作出调低征费率至每年一百五十元的建议。有关建议获得劳工顾问委员会通过,并在征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后获得支持。
新的征费率适用于:(1)在六月十七日或之后提出同步商业登记申请的成立法团递呈;及(2)在六月十七日或之后开始生效的商业或分行登记证(第(1)项所述的情况除外)。
基金为因雇主无力偿债而被拖欠款项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涵盖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费、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基金的收入来自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就每项商业或分行登记每年征收的征费。基金委员会的法定职能包括管理基金及就征费率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
完
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