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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院舍员工防疫抗疫特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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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素蔚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今年二月推出「院舍员工防疫抗疫特别津贴」(津贴),向合资格的安老院舍或残疾人士院舍员工(统称院舍员工)发放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为期五个月。然而,有院舍员工反映,社会福利署(社署)于二月底发出申请津贴的指引,当中所载的申请资格严苛,包括申请的院舍员工须每月工作至少14天,以及因染疫及接受强制检疫或隔离而未能值勤的日子不可计算作工作日数,令不少院舍员工不合资格申领津贴,引起业界不满。社署随后于三月初修改指引,容许因上述理由而缺勤的日子计算在内,但14天工作日数的规定维持不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社署至今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对津贴提出的申请,以及已发放的津贴金额,并以表列出有关总数和每月数字;获批的申请中,分别有多少宗的申请人(i)符合修改指引前所订的申请资格及(ii)只符合修改指引后所订的申请资格;

(二)拒绝第(一)项所述申请的理由为何,以及社署有否设立上诉机制;若有,社署接获多少宗上诉个案;社署会否酌情处理那些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18小时或以上(即属「连续性合约」)的全职院舍员工所提出的申请;及

(三)社署会否承诺,未来推出类似的措施时,先主动谘询业界,以避免出现上述需修改申请资格的情况?

答覆:

主席:

  就林素蔚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为肯定院舍员工在抗疫的关键时期,不辞劳苦地照顾院舍的长者及残疾人士并执行额外的防疫措施,政府向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合资格员工发放「院舍员工防疫抗疫特别津贴」。二○二二年二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安老院或残疾人士院舍雇用的人员如在同一个月份内曾于该院舍值勤或向院友或服务使用者提供服务不少于14天,政府会透过院舍营办人向合资格员工发放每人每月2,000港元的特别津贴,为期五个月。有关人员在相关月份内曾值勤或提供服务的院舍数目及工作时数则不设限。如个别员工因疫情影响,例如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受强制检疫/隔离令的规定等,以致未能返回院舍值勤或提供服务,或被安排在家工作,这些日子亦会被计算为工作日。

  院舍营办人可在二○二二年七月七日前,按月向社会福利署(社署)递交特别津贴的申请。截至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社署收到的申请、获批宗数,以及已发放的津贴金额的累计数字如下:
 
接获的申请宗数(涉及员工人数) 2 633宗(37 109人)
已获批宗数 1 483宗
已发放金额 1.8084亿港元
仍在处理宗数 1 150宗

(二)社署已分别在二○二二年二月及三月向各院舍发信,说明有关特别津贴的申请资格及相关发放安排。院舍营办人在递交申请时须确认有关员工符合申请资格,因此社署并不掌握不符合申请资格员工的资料。社署至今已处理的申请均获批。

(三)社署会一如既往与院舍继续保持沟通,聆听业界的意见,制订各项措施应对疫情。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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