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七题:香港医务委员会的执业资格试
********************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过去两年,由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举办的执业资格试的各部分考试多次因疫情被取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10年,每年通过执业资格试而获得执业资格的考生人数;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考生完成执业资格试的各部分考试(即专业知识考试、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以及临床考试);

(三)是否知悉,过去两年,有多少名考生因执业资格试被取消而受到影响,以及当局及医委会有否向该等人士提供所需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医委会再次以疫情为由取消原定于本月举行的临床考试,不少医生关注到,医委会在疫情转趋缓和的情况下取消考试,会进一步延迟医生的人手供应,政府有否向医委会了解,如期于本月举行考试面对的最大困难为何;及

(五)有否评估,执业资格试多次被取消对医生人手供应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作为法定专业监管机构按其法例赋予职能行事,包括举办执业资格试,让非本地培训医生在香港取得正式注册。

  就陈凯欣议员所提出的问题,经谘询医委会后,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10年(即二○一二至二○二一年),通过医委会执业资格试的人数如下:
 
年份 人数
2012 47
2013 46
2014 74
2015 40
2016 41
2017 53
2018 51
2019 53
2020 0(注)
2021 34(注)
(只包括2021年(第二次考试)的有关人数)

(二)医委会执业资格试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专业知识考试,第二部分: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以及第三部分:临床考试。临床考试共设有四个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及儿科。考生须先取得第一及第二部分合格,方可报考第三部分。

  过去五年(即二○一七至二○二一年),医委会执业资格试各部分考试的应考人次及合格人数如下:
 
年份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
第二部分:
医学英语技能
水平测验
第三部分:
临床考试
应考人次 合格人数 应考人次 合格人数 应考人次 合格人数
2017
(第一次考试)
109 31 45 40 63 27
2017
(第二次考试)
116 29 44 44 63 26
2018
(第一次考试)
122 24 52 48 54 25
2018
(第二次考试)
117 40 56 46 56 26
2019
(第一次考试)
145 53 80 58 70 21
2019
(第二次考试)
124 18 69 61 70 32
2020
(第一次考试)
考试取消
2020
(第二次考试)
2021
(第一次考试)
106 42 60 60 考试取消
2021
(第二次考试)
73 27 28 19 68 34

(三)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医委会先后取消了原定在二○二○年举行的两次执业资格试、二○二一年执业资格试(第一次考试)的第三部分:临床考试,以及二○二二年执业资格试(第一次考试)的第三部分:临床考试。

  有关原定于二○二○年举行的两次执业资格试(第一及第二部分),分别约有150名合资格人士报考。即使该两次考试不被取消,因应疫情发展及各项检疫要求及入境限制,实际可到港参与考试的人数或会比上述合资格的报考人数为少。

  至于第三部分:临床考试,合共取消了四次(即二○二○年第一及第二次考试、二○二一年第一次考试和二○二二年第一次考试),由于医委会于报名期开始前已取消有关考试,因此未能提供报考的人数。

  根据医委会现行有关合格成绩有效期的指引,考生如持有第一及第二部分的合格成绩,可以在五年内申请参加最多五次的第三部分:临床考试。此外,考生如于同一次的第三部分:临床考试中取得四个科目之中的三个科目合格,便可保留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于随后两期的其中一次考试,申请重考余下不合格的科目。

  由于原定于二○二○年举行的两次执业资格试,以及二○二一年(第一次考试)和二○二二年(第一次考试)的第三部分:临床考试已被取消,医委会已相应延长考生各部分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

(四)及(五)鉴于早前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急剧恶化,以及在维持公共健康和安全及保持执业资格试的畅顺运作的考虑下,医委会决定取消原定于二○二二年五月举行的二○二二年执业资格试(第一次考试)的第三部分:临床考试。

  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医生供应情况,并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以应对本港医疗系统医生人手的不足。除了持续增加本地医科培训学额外,政府亦积极透过不同方式吸引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来港执业,包括优化执业资格试制度、增加有限度注册的吸引力、向居于香港以外地方的人士宣传各种注册途径,以及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以在执业资格试以外另辟新途径,让非本地培训医生在符合特定条件后,便可在香港取得正式注册资格。政府亦已于二○二二年四月底公布首批27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政府会继续与医委会保持紧密联系,以确保医委会能继续定期举办执业资格试,让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在本港取得正式注册。

注: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医委会取消原定在二○二○年举行的两次执业资格试,以及二○二一年执业资格试(第一次考试)。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