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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元朗南第一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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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五月十九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进行元朗南第一期发展计划。

  该发展计划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让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发展公营房屋、容纳棕地作业的多层楼宇、乡村迁置区、公共休憩用地及部分环保运输服务预留用地。

  政府将收回合共3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积约19公顷)。上述土地将于收回土地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复归政府所有。政府将会按程序于张贴收地公告后,向相关的土地业权人提供特惠土地补偿。

  对于工程范围内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而言,上述土地归还日期并非他们须迁出的限期。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应留意地政总署今年二月十六日向他们发出的信件内所注明的迁出限期(由今年第四季至二○二三年第一季不等)。地政总署会在各个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迁出限期前三个月,按照适用程序另行在相关范围张贴通知。

  地政总署及相关部门正全力处理受影响土地业权人、住户及业务经营者的补偿安置事宜,致力在清拆工作开始之前完成所涉个案的跟进工作。

  元朗南发展定位为元朗新市镇的扩展部分,按现时建议的发展规模,将提供约32 900个住宅单位,可容纳新增人口约98 700人,并创造约13 700个就业职位。第一期发展计划的预备工作对顺利推展整个元朗南发展计划非常重要。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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