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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已获通过但未实施的条例或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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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新强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已获本会通过但因各种原因仍未实施的条例/条文(有关条例/条文),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条有关条例/条文,并按其获通过的年份列出有关条例/条文的名称及其仍未实施的原因和详情;

(二)现时,政府有否专责机构敦促负责有关条例/条文的政策局尽早实施有关条例/条文;

(三)有否计划加快有关条例/条文的实施;如有,详情为何;及

(四)现时有否机制检视有关条例/条文应否予以实施或废除;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研究设立该机制?

答覆:

主席:

  就林新强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各政策局/部门一直密切检视已获立法会通过但仍未实施的条例/条文的情况。自二○○八年起,政府定期向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载列已获通过逾三年且包含尚未实施的条文的条例,并阐述相关原因和进展,供委员参考。现时共有33项在二○一九年前通过而尚未实施的条例/条文,有关条例的名称、涉及的条文和其仍未实施的原因载于附件。

  现时,相关政策局/部门会不时检视有关条例/条文,并考虑最新发展、实际情况及政策需要,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实施,以回应社会的需求。由相关政策局/部门在审视实际情况及政策需要后决定条例/条文的实施时间,是最稳妥的安排。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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