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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人人畅道通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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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世荣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在「人人畅道通行」计划(该计划)下所推展的项目的进度缓慢,令该项广受市民欢迎的措施未能发挥最大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悉,不少在该计划下的项目只涉及在现有的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的适当位置加设升降机,但该等项目由勘测、设计至竣工平均需时五年,政府有何方法有效地缩短所需时间至两至三年;及

(二)鉴于截至本年二月,路政署只聘用了三家顾问公司负责该计划下129个项目的前期勘测和设计工作,以及10家承建商负责93个项目的兴建,政府有否评估,路政署有否过度依赖该等顾问公司及承建商进行工程,导致项目的进度缓慢;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有,会否责成路政署聘用更多顾问公司及承建商进行工程,以发挥该计划的最大效益?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缔造无障碍通行的环境。我们于二○一二年推出「人人畅道通行」计划,积极为公共行人通道加建无障碍通道设施(即升降机及斜道),利便市民出行,尤其是长者和有需要人士。截至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已完成了179个分布18区的加建无障碍通道设施项目,另有93个项目正进行施工。

  就李世荣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的各个加建升降机项目需经过勘测、详细设计、招标及建造各个阶段。

  首先在勘测及详细设计方面,由于安装升降机机身需要进行打桩工程,以支撑升降机的重量,因此路政署需进行土地勘测或钻探工作以确定土地状况,并确认地下公用设施位置,从而找出合适的位置加建升降机。路政署亦会就升降机的设计方案谘询公众,以满足持份者所需。每个项目的勘测及设计所需时间视乎其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部分项目需要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刊宪并调解反对意见。

  完成上述各种勘测及设计程序后,路政署会为工程进行招标,继而进入建造工序,一般包括地基工程、建造升降机塔、装嵌升降机部件、连接升降机塔至现有行人通道及安装各种相关设施。最后,路政署须按照相关法例完成升降机运作测试,才开放给公众使用。就已完成的179个项目而言,当中有77个项目少于五年内完成。

  为加快「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的项目的进度,路政署已采取以下措施:
 
  • 透过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总目706「公路」项下的整体拨款分目6101TX「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以「专款专用」形式灵活推行计划下的项目;
  • 按项目的勘测及设计进度分批批出工程合约,以期尽快落实最多项目;
  • 在设计阶段尽早确定地下公用设施的实际位置及情况,使日后的工程推展更加顺畅;
  • 采用新的工程合约模式「承建商前期参与」,让承建商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参与设计工作,以提升设计的可建性并缩短施工时间;及
  • 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预先在厂房完成升降机塔/升降机部件的装嵌,再运往工地作整体安装,以提升施工速度和建造成本效益。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路政署预期可缩短六至九个月的施工时间,以加快推展项目的进度。

(二)由于「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的项目数量众多,而所涉工序及工程性质相似,故此路政署会将适当数量的工程项目包含在同一份合约内,根据政府工务工程项目的既定采购程序为工程合约进行招标。此做法能令设计工作和建造工程更具成本效益,吸引有竞争力的标书。

  根据政府工务工程的采购程序,每份顾问及工程合约的招标程序均开放予不同的顾问公司及承建商公平竞投,并由最具竞争力的标书取得合约。虽然一间顾问公司有可能获得多于一份合约,但他们有责任提供所承诺的资源,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使工程不会出现延误。根据路政署的纪录,在过去五年间,所有顾问合约皆能按指定的时间完成。而工程合约有列明工期的要求,倘若承建商未能如期完成工程,承建商须根据合约条款向政府支付赔偿。在179个已完成的项目中,只有一个项目因承建商提供的资源不足而未能在合约期内完成。

  路政署亦会全力加快推展「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的项目,令更多项目能尽早落成,让市民及早受惠。随着未来有更多「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的项目进入设计阶段或开展建造工程,路政署预期将会吸引更多顾问公司或承建商参与推展工程项目。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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