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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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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二二年五月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通讯局审议了两宗投诉个案,涉及相关广播机构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电视广告守则》)及《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台节目守则》)的规定:
 
(一)有关二○二○年二月四日至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在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綫)无綫新闻台播放的多个新闻节目含有节目宣传材料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向无綫发出劝谕,敦促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中的相关条文;及
 
(二)有关二○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在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台)叱咤903商业二台播放的电台节目《早霸王》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向商台发出劝谕,敦促它严格遵守《电台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上述个案详情载于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220516.pdf
 
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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