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副局长就「改革招标制度,扶助本地企业」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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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感谢多位议员就议案提出的宝贵意见。接下来我会就政府工务工程方面的招标作扼要补充。
正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开始时所述,我们在采购工务工程及工程顾问合约时,一贯以「最佳经济效益」和「公开及公平竞争」为原则,并以清晰明确的程序及作业方法进行。在评审标书时,我们一向不是以「价低者得」为准则。我们除了考虑标价外,亦会审视投标者的技术能力及表现,包括投标者在创新及创意、环保及可持续性发展、数码化科技运用等范畴作评分。工务工程的技术评分最高可占整体评分的五至六成,而建筑及工程相关的顾问合约,其技术评分最高可达七成。为防止投标者以低价抢标,我们设有机制,剔除不合理低价的标书,而过往这机制不时也有执行的情况。技术评分对中标的情况有显著的作用。过往三年,工务工程约有四成并非以最低价中标,建筑顾问合约也有约六成并非以最低价中标,而工程顾问合约则约有五成七并非以最低价中标。
事实上,发展局不时就现有投标机制及评审要求作出检讨及修订。例如,我们留意到在过去一段时间,部分顾问公司因市场竞争激烈而采取低于市场价格承投工程顾问合约,窒碍了业界的健康发展。故此,发展局经检讨后优化了机制,引入扣分制度,对标价低于投标中位价八成的标书扣分,令顾问公司不能透过低标价获取高分,从而专注于其「技术建议书」的内容,藉此提升顾问服务的质素,长远而言,更可让业界健康发展。
此外,我们亦关注不同规模的承建商或顾问公司参与工务工程的情况。就此,我们已将工务工程及建筑或工程顾问合约按类别和预计投标金额分为不同组别,让不同规模的公司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参与投标。在编排合约方面,我们亦会在可行情况下将大型工程项目分拆成多项较小及易于管理的合约,令中小型公司参与投标的机会增加。就工务工程,我们调整了中小型承建商投标金额的上限,进一步提升它们参与投标的机会。就工务工程及工程顾问合约,我们调整了中小型承建商和第二组别建筑及相关顾问公司可承投合约金额的上限,进一步提升它们参与投标的机会。
我们亦推出一些措施,以增加中小型顾问公司的工作机会。例如,我们在一些合适的「设计与建造」工程合约和顾问合约中,要求承建商及顾问公司从建筑师事务所商会和香港建筑师学会的第三组建筑顾问公司名单内聘用建筑顾问公司参与项目中的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发展局亦已通知其他相关决策局及部门,就非政府机构发展的政府资助项目,可邀请第三组建筑事务所竞投有关顾问合约。
就环保方面,政府一直积极推动低碳建造、减排和绿色采购,包括采用循环再造和环保建筑材料等措施。此外,发展局亦与环境局就绿色政府建筑物在使用再生能源及节能技术方面制定联合技术通告,为拟发展项目在设计阶段提供明确的指引。在推动创新技术方面,除了透过投标制度来鼓励投标者采用创新科技,我们还利用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业界(包括中小型企业)更广泛使用创新建筑方法及新技术。
总括而言,我们会与时并进,不断优化现行机制,让建造业界大中小型的公司都有参与投标的机会,并透过不同措施,提升业界的水平和承载力,为香港未来基建发展做好预备。
主席,我在此再次感谢谢伟铨议员提出议案、邱达根议员和黄元山议员提出修正案,以及多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我谨此发言。
多谢主席。
完
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9分
香港时间15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