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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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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绍雄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答覆:

问题: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第七条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以及政府计划以什么方式进行公众谘询;及

(二)如何做好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宣传和解说工作,让市民明白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除了在道义上有责任要保护国家安全外,在宪制上亦责无旁贷?

答覆:

主席:

  就陈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和完善相关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清晰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第三条及《香港国安法》第七条亦分别要求香港特区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

  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中央授权特区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及国家对特区的信任。

  就维护国家安全而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亦有其实际需要。自回归以来,由于未能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也未有充分运用现有法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执行机制有不足之处,对国家安全构成潜在风险。近年,随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不少西方国家视中国为主要竞争对手,甚至采取全面敌对态度。由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环境和生活模式,容易被外部势力恶意渗透,甚至试图在香港推动「顔色革命」、颠覆国家政权,并孕育和鼓吹「港独」思想,导致国家安全风险越见加剧。自二○○三年香港特区无法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至今,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风险起了急剧的变化。过去20多年出现多次的社会乱象,包括二○一四年的非法占中、二○一六年的旺角暴动,以及在二○一九年起的大规模暴乱,更出现严重损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包括:

(一)「港独」、「自决」活动冒起;有人利用媒体、文化艺术等「软对抗」方式,宣扬反中央和特区政府信息,煽动对中央和特区政权机关的憎恨;

(二)全港性大规模暴乱,大范围损坏公共设施;亦有境外组织成员于暴乱期间公开为暴徒筹款或筹集装备;

(三)藉发表抹黑指控的言论、文字或刊物煽动群众,美化暴力,削弱市民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四)本土恐怖主义滋长并转趋行动化,包括「孤狼式」袭击及以小组形式组织、策划和实施的本土恐怖主义活动;及

(五)有境外势力透过长期在港全方位渗透,扶植本地组织或个人为其代理人,并透过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企图影响选举结果,以颠覆国家的政权。

  《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秩序重回正轨,但上述的国家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而且犯罪分子的活动更趋向「地下化」及「隐蔽化」,亦有潜逃海外、肆无忌惮勾结境外势力的不法分子,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应予立法禁止的七类行为中,《香港国安法》直接涵盖了其中两类。现行本地法律(例如《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及《社团条例》)只涵盖了部分相关的行为,因此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相关工作,除研究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法律外,我们亦正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经验、相关的法庭裁决及现行法律的不足,并会针对过去发生的事情,务求制定有效和务实的方案和条文,以应对有关风险。

  就宣传和解説工作方面,我们会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向市民以及持份者解释香港特区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宪制责任,以及各项立法建议的内容及需考虑的因素,并以开放的态度,聆听市民以及持份者的意见。除传统的公众谘询渠道外,我们亦会善用不同的平台(包括网上平台)发放有关资讯,并向不同持份者进行解説等。尽管如此,我们不排除仍然会有人伺机透过恶意、甚至虚假信息抹黑立法工作。我们会针对此等抹黑的言论,主动而迅速地作出澄清,有需要时亦会聘请专业人士,协助筹备宣传和解説的工作。

  保安局一直联同律政司及相关执法部门致力推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但由于新一波疫情关系,特区政府,包括保安局及律政司,自今年初把尽快稳控疫情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因此对立法工作有所影响。此外,制定立法建议的工作绝不轻易,性质复杂,涉及处理不同范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加上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而一些现有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例如《官方机密条例》及《社团条例》,均在很久以前订立,需要相当改动方能应对当前的国家安全风险。除了要有效应对过去和现在的国家安全风险及威胁外,立法建议亦需具有足够前瞻性,以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此外,立法建议亦必须在执行方面切实可行,并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主席,我们会继续迎难而上,做好相关工作。

  多谢主席。
 
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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