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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强烈反对七国外长及欧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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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五月十日)强烈驳斥欧洲联盟(欧盟)及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外长和美国国务卿(七国外长)与欧盟高级代表就五月八日在香港举行的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分别发表的两份声明。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强烈反对两份声明中就行政长官选举作出的无端批评和不实评论。再者,他们公然干预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亦明显违反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国务院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白皮书》)。《白皮书》除指出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同时亦强调中央政府对行使自治权的监督权。《白皮书》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民主标准,强调中央人民政府容许香港特区推行民主制度的决心,并解释所推行的民主制度将会具有『香港特色』。」

  政府发言人评论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和七国外长的声明时指出,根据「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第四十三条,行政长官同时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而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由《基本法》附件一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修订《基本法》附件一以完善选举制度后,所有相关的选举法例已获立法会通过。根据完善选举制度举行的选举,包括五月八日举行的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均已严格按照法例要求,公开、公平和诚实地进行。

  政府发言人补充:「任何有关完善选举制度削弱香港管治中的民主成分的指控皆是错误的。相反,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了行政长官选举选民基础的代表性。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由原来四个界别合共1 200名委员扩大到五个界别合共1 500名委员。新增合资格选出行政长官的界别分组委员来自基层组织、地区团体、中小企业及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

  同样地,在完善选举制度下,立法会的代表性也有所提升。其成员现由选委会界别、功能界别的功能团体及地方选区直选产生,更公平和均衡地代表社会各界的利益。

  对于批评香港选举制度的人士选择完全无视香港自二○一九年下半年起,有获选出的立法会议员利用其时的政治架构进行损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使香港面对持续接近一年前所未见的挑战和安全风险,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失望。

  设立法定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是为了确保选委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中的候选人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要求。此宪制要求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对立志出任公职的人而言亦是相当普遍。

  政府发言人补充:「我们须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二○二一年三月的决定并没有改变《基本法》第四十五条下有关以普选选出行政长官的终极目标。我们深信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和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均有利于香港民主的稳定发展。」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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