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工厦重建「标准金额」补地价先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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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展局于去年三月推出工厦重建「标准金额」补地价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就工厦修契所涉及的用途订立标准金额,而工厦业主可根据工厦修契前和修契后的用途和总楼面面积,按已公布的标准金额计算应缴地价。先导计划为期两年,适用于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至今分别收到、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对先导计划提出的申请,以及正审核多少宗申请;每宗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为何;
(二)第(一)项所述获批的申请中,分别有多少宗涉及修契后作商业/现代工业用途及住宅用途,以及每宗申请的以下资料:(i)涉及的地区、(ii)修契后总楼面面积有否增加(如有,详情为何),以及(iii)涉及的补地价金额;及
(三)会否考虑延长先导计划的申请期限或将其恒常化,并同时将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包括于一九八七年或以后落成的工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发展局与地政总署于二○二一年三月中推出以「标准金额」征收工厦重建补地价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为涉及重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厦的土地契约修订,提供以「标准金额」补地价的选项,作为传统估价机制(即是按每宗个案的情况个别评估地价)的替代选项。先导计划旨在透过预先公布一套标准地价金额,为补地价提供确定性,促进老旧工厦加快完成重建所涉及的修契程序,让有关土地早日转型作更切合社会需要的用途,务求地尽其用。
就吴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二年四月中约一年多的时间,共有九宗合资格土地契约修订的申请人选择先导计划的标准金额选项。当中,七宗已经与地政总署就补地价金额达成协议(其中五宗已签立契约修订文件,两宗预计于三个月内完成签立文件),其余两宗正在处理中。作为参考,先导计划推出之前三年,每年平均只有约三至四宗工厦重建的土地契约修订个案达成补地价协议。
在先导计划下,合资格申请人须于接纳契约修订的暂订基本条款建议时(即是估价程序展开前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否以标准金额计算补地价作出选择。一般而言,地政总署会于合资格申请人作出选择并接纳暂订基本条款建议起计约五个星期内完成计价、查核业权等程序及发出连同补地价建议的具约束力基本条款建议。
其后,申请人须于一个月内接纳补地价建议。当申请人接纳后(即双方就补地价金额达成协议),双方会在三个月内签立契约修订文件。在标准金额下,由于申请人预先在知悉补地价金额下作出选择,因此双方无须议价,故此由发出补地价建议至双方达成补地价协议的时间(如上述,一般为一个月)比传统议价的所需时间(近年平均约七个月)大幅缩短。
(二)先导计划就工厦土地契约的修契前用途(即重建前的「工业/仓库」用途),以及修契后的两种常见用途(即重建后的「商业/现代工业」和「住宅」用途)订立标准金额。上述五宗已签立契约修订文件的个案于修契后全部作商业/现代工业用途,详情载于附表。其他个案的资料于相关的契约修订文件签立以及有关文件于土地注册处注册后,可于土地注册处查阅,而主要资料亦会于地政总署网页公布。
(三)先导计划以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厦为活化对象,是因为这些大厦在消防处于一九八七年提高消防要求前落成,消防设备相对简陋,对工厦使用者以至社会都构成安全隐患。因此,政府重点推动这些工厦重建,务求更彻底地解决当中的安全问题。建基于这个特定的政策目标,政府目前会继续集中涵盖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厦。
为推动业权人尽快开展重建计划,先导计划设有时限,原定为期两年,政府于今年三月底宣布延长先导计划一年,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已公布的标准金额继续适用,让工厦业权人有更多时间筹措重建计划,以便政府累积更多经验进行检讨,以考虑未来路向。
事实上,鉴于业界对先导计划反应正面,《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宣布把标准金额评估地价的方式扩展至新发展区的土地契约修订,有关详情亦已于今年三月底宣布。政府会继续检视标准金额的实施情况,考虑扩展标准金额应用的可行性。
完
2022年5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3分
香港时间14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