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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防止残酷对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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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二○一三至二○一九年间共发生335宗涉嫌虐待动物案件,大多数该等案件涉及对动物造成创伤性身体伤害或疏忽,而近三分之一动物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关于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建议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以提升动物福利,政府会否参考英国、澳洲昆士兰和新加坡有关当局的做法,订立《动物福利法》,向动物管理者施加主动照顾动物的责任,并要求他们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动物承受不必要的身体及精神痛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有关繁育动物的法例规定是否适用于猫只;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把猫只纳入规管,以确保猫只不会因被强迫繁育而受到伤害;

(三)会否再次考虑将植入微型晶片的规定扩展至猫只,以协助猫主领回走失的猫只,并防止不负责任的主人遗弃猫只;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据报,有已植入晶片的狗只被发现狗只牌照已经过期,或晶片所载资料有误而无法找到狗主,政府有何措施改善晶片及狗只牌照的管理,以防止主人遗弃狗只;及

(五)现时有否法例规管放生动物活动;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检讨该等法例能否有效规管有关活动及行业;如没有相关法例,政府会否仿效台湾地区当局的做法,立法禁止未经许可的放生动物活动,以免动物被放生后需要承受痛苦?

答覆:

主席:

  就问题回覆如下:

(一)政府建议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条例》),进一步保障动物福利,包括向对动物负有责任的人士施加积极的「谨慎责任」,要求他们妥善照顾动物;加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的条文,包括加重刑罚和引入可公诉罪行;以及加强执法权力以防止残酷对待动物和保护动物免受痛苦(包括身体及精神上的痛苦)等。政府将于二○二二年五月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简介拟议修订,并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二)《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售卖及繁育)规例》(第139B章)下有关繁育狗只牌照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动物。虽然如此,现时任何出售或要约出售动物(包括猫只)的人,必须申请动物售卖商牌照。违例者一经定罪,可处第6级罚款(现为10万元)。此外,政府建议就《条例》作出修订,向对动物负有责任的人士(包括繁育动物的人士)施加「谨慎责任」,要求他们采取合理措施以照顾动物福利需要,包括获得保护免受痛楚、痛苦和伤害等。

(三)就植入晶片的规定,现时根据《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超过五个月大的狗只必须接种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及领取牌照。有关法例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传播。猫只传播狂犬病的风险相对较狗只为低,因此并无迫切需要规定所有猫只植入晶片。虽然如此,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正积极考虑透过修改《持牌动物售卖商营业守则》,规定所有持牌动物售卖商出售的猫只须植入晶片,以方便辨识主人及协助主人寻回走失的猫只。渔护署将于今年内就上述规定谘询业界。

(四)渔护署已加强有关为狗只申领牌照及植入晶片的执法工作,包括安排职员在狗只聚集的公众地方(例如狗公园),定期进行狗只牌照抽查行动。巡查期间,渔护署人员如发现任何狗只未领有有效的狗只牌照,会向其畜养人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该畜养人七天内为狗只申领或续领牌照,并到指定的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出示有效的狗只牌照,以确定相关书面要求已获遵从,否则渔护署可以违反要求为由向狗只畜养人采取执法行动。

  除加强执法外,渔护署会尽量提醒畜养人续牌的要求,包括修改狗只牌照申请表格,指明申请人的联络资料将会用作续牌通知的用途。渔护署向狗只牌照即将届满的狗只畜养人发出通知时,会要求他们在指定期限前为狗只续牌,并提醒他们违反规定须承担法律后果。渔护署亦将研究优化有关申领狗只牌照和相关联络安排,以便利市民处理申请。

  渔护署会继续推行公众宣传及教育活动,提升畜养人遵守《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中有关领取牌照及植入晶片要求的意识。

(五)放生动物方面,我们已谘询环境局。现行法例并无禁止放生活动。然而,不当地放生动物,包括放置动物于不适合生存的环境,可能会影响该些动物的存活。若放生的物种属外来或与本地生态不协调的物种,有可能会与原生物种争夺资源,对本地生态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政府并不鼓励市民自行放生动物。

  根据现行《条例》,任何行为如涉及残酷对待动物,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三年。爲了让本港动物的福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政府建议修订《条例》,包括明确指出释放动物导致该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为残酷对待动物行为,并建议加重相关的罚则。

  另一方面,政府认爲加强公众教育,提升市民对放生活动的关注及提醒他们在参与放生活动前必须谨慎思量,以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至为重要。渔护署与关注放生活动的组织合作,包括透过海报等宣传品,教育市民放生活动可能带来的影响,提醒市民在参与放生活动前必须谨慎思量。渔护署亦呼吁公众考虑以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活动,例如植树、捐赠支持野生动物救护团体或环保组织,协助本地物种的救护及保护它们的栖息地,及参与相关义工服务等。渔护署会继续伙拍关注放生活动的团体推动有关教育工作。
 
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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