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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公务员交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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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英豪议员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去年年中表示,政府快将与广东省政府及深圳等市政府签订挂职交流协议(协议),让公务员到内地挂职交流,以深入了解内地省市政府的工作和运作方式,而政府亦欢迎内地公务员来港交流。此外,政府早前亦与北京和上海等地政府签订协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与北京和上海政府签订协议的日期为何,以及将于何时与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政府签订协议;有否计划在未来三年与更多不同省市的政府签订协议;

(二)鉴于政府将与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政府签订协议的消息发出至今已逾大半年,但政府仍未公布协议的具体安排,原因为何;

(三)将获委派参与挂职交流的本港公务员所涉及的职级和有关的考虑为何;该等职级会否包括政府部门新入职和资深的政务官,以及政策局的常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四)上述(i)本港公务员到内地挂职交流和(ii)内地公务员来港挂职交流的具体安排,包括时间表和每年参与的公务员人数为何;及

(五)挂职交流可取得的预期效益为何,包括其对公务员体制和管治方面有何正面影响及帮助?

答覆:

主席:

  公务员队伍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骨干,肩负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责任。香港特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公务员加深认识内地的最新发展,以及国家的相关策略和规划,非常重要。公务员事务局与内地省市合办的「公务员交流计划」是这方面工作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让双方公务员暂驻对方机构交流,透过交流经验和专业知識,加深认识对方的体制、法规、政策及执行情况等,并加强彼此的聯系沟通,且亲身体验暂驻城市的最新发展。

  就问题的各部分,政府综合回覆如下:

  「公务员交流计划」举办至今,共有约380名内地官员及约140名香港公务员參与。参与的香港公务员均属总薪级表第45点或以上(或同等薪级)的人员。内地的交流人员则主要属处长或副处长级的官员。近年曾参加交流计划的内地省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杭州市、武汉市及长沙市。

  每次交流为期约四星期,主题按参加计划人员的工作性质及需要作出安排,过去曾涵盖的范畴包括基建发展、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公共房屋、卫生和食物安全、环境保护、商贸、资讯科技、文化艺术等。參与的公务员可透过简介会、培训、会议、座谈、经验交流会和实地考察等,了解暂驻机构的运作方式。交流人员不会在暂驻机构行使实质职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二○二○年十月三十日与时任广东省省长马兴瑞签署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重点工作,当中提出「推进『公务员交流计划』扩大至珠三角九市,并持续举办各种形式交流活动」(第41项)。计划的对象为总薪级表第45点或以上(或同等薪级)的公务员,包括政务职系、行政主任职系和各专业职系人员。将「公务员交流计划」扩大至包括内地大湾区城市,可让香港公务员有机会较深度体验大湾区城市的发展,对于推动他们在不同领域的工作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参与交流计划的内地城市须经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办)整体协调。过去两年(二○二○年及二○二一年)因疫情关系,所有在内地举行的交流活动均被迫取消。在港澳办的协调下,政府正积极筹备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的交流计划,并与内地相关单位商讨细则,具体安排有待落实,期望在情况许可下尽快开展交流活动。「挂职」一词在内地有特定意思,特区政府与内地城市互派人员暂驻对方机构与内地一般理解的「挂职」未必相同,因此有关计划一向名为「公务员交流计划」。

  过去参与交流的人员及部门,对交流计划都有正面积极的评价,认为活动增进了双方的认识及联系,有助日后沟通合作。当中,香港和内地公务员都认为交流计划具启发性,并有助具体认识对方政府机构的管理策略、规例守则及工作文化。
 
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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