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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2019冠状病毒病患者的恩恤现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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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良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现时为本地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合资格人士提供一笔过5,000元的恩恤现金津贴(现金津贴),而其中一项申请资格,是申请人因须在公立医院留院治疗该病而面对经济困难。有意见指出,由于早前公立医院服务严重超出负荷,不少确诊人士无法入院接受治疗,因而失去申请现金津贴的资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措施实施以来,政府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多少宗申请;如有申请被拒绝,原因为何;审批每宗申请的平均时间为何;

(二)鉴于据悉,负责审批现金津贴的政府部门只会按需要向其他政府部门、医院管理局及雇主查核申请人的资料,政府有否就此对申请个案进行抽查,确保该项措施没有被滥用;如有,已进行抽查的次数为何;及

(三)鉴于早前有不少确诊人士无法在公立医院留院接受治疗,政府会否调整现金津贴的申请资格,例如申请人只需提供确诊证明,便符合资格申请现金津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沛良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二年四月四日,社会福利署(社署)共接获2 150宗有关向本地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患者发放一笔过恩恤现金津贴的申请,其中1 395宗申请获批,26宗申请被拒,109宗由申请人撤回。申请被拒的原因包括属外地输入的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非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申请人享有有薪病假等。社署没有备存每宗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

(二)社署根据已公布的申请资格审批所有申请,包括检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联络其雇主或有关人士核对相关资料,以及与卫生署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的本地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患者。如有需要,社署也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证明文件,以供查核。此外,社署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抽样进行覆检,以防滥用。

(三)关爱基金于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推出此项目,向合资格的本地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患者发放一笔过5,000元的恩恤现金津贴,目的是让可能受感染人士消除对接受病毒检测的疑虑,减少他们对因检测结果阳性而须入住公立医院治疗引致经济困难的担心。申请人士须获卫生署确认为本地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香港居民,现时受雇但不享有有薪病假或为自雇人士,并因须在公立医院留院治疗2019冠状病毒病而面对经济困难。上述申请资格仍然生效。

  上述项目推出时,香港正进入第四波疫情,各区社区检测中心及流动采样站开始在二○二○年十一月中旬陆续投入服务。为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策略,抑制病毒的传播速度,政府于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订立《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提供法律框架,让政府可要求某类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以及让指明的医生可要求有症状的病人接受检测。第四波疫情的传染力及感染人数相较现时第五波疫情为低,本港公立医院当时可接收所有确诊患者入院接受治疗,病人的平均住院日数为14日,对不享有有薪病假的雇员及自雇人士的经济影响较大,部分市民可能因此对接受病毒检测却步。上述现金津贴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配套措施。

  自项目推出以来,市民对接受病毒检测的疑虑已大大减低。相对当时每月病毒检测约59万次,二○二二年三月在社区检测中心及流动采样站进行的病毒检测数目已逾280万多次。此外,自二○二二年三月七日起,市民自行进行快速抗原测试并向卫生署申报阳性结果的个案已超过44万宗。在第五波疫情下,如果患者病情相对轻微,可进入社区隔离设施或留家接受隔离;若受感染的市民已接种至少两剂新冠疫苗,在隔离第六日及第七日连续取得快速测试阴性结果,便可结束隔离。现时已有约八成市民接种至少两剂新冠疫苗,因确诊而无法上班的日数已大大减少,对其经济影响也相对减少。

  政府已因应不断变化的疫情,推出多项措施援助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及市民,包括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临时失业支援」计划,向因第五波疫情而失去工作的合资格人士发放一笔过10,000元,纾缓他们在重投工作前的财政压力,全职或兼职雇员及自雇人士均可申请。政府亦已提交草案,修订《雇佣条例》,订明雇员因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的规定,以致活动范围受限制而缺勤,可视为《雇佣条例》下的病假日,包括确诊需隔离或围封检测。符合条例所订明相关资格的受影响雇员可获得疾病津贴,减低对其经济影响。

  在考虑是否放宽上述现金津贴的申请资格时,政府必须考虑疫情的变化、其他援助措施、放宽申请资格对公共财政的压力和其他相关因素。政府现时无计划调整上述项目的申请资格。
 
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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