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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住宅地招标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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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公布,位于屯门青山公路—大榄段的屯门市地段第561号用地的住宅地招标,因为地价标金未达到政府就该用地所定的底价,所以不接纳收到的五份标书。

  政府按既定机制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卖地计划内的土地。如没有任何标价达到政府专业估价师所评估的底价,政府不会出售该土地。这是为了确保政府获得公平合理的回报,以保障公帑。底价会在截标当日订定,以便考虑最新的市场情况。

  该用地的投标者名称及其母公司名称(在括号内显示)按公司名称的英文字母顺序胪列如下:

(一)迪华发展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
(二)浩昌兴业有限公司(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三)天烽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四)诚高(香港)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
(五)宝皇投资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不会就投标者出价的考虑作出揣测。出价往往视乎种种因素,例如投标者如何评估用地的吸引力和市场情况,以及其企业情况及发展策略等。

  政府于二○二一年十二月推出最低单位面积必须达26平方米(约280平方呎)的要求,该用地是首幅加入限呎要求的卖地项目。发展局发言人说:「虽然这次未能成功招标,但政府会继续将最低单位面积要求落实于所有政府卖地项目、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项目,以及其他涉及换地或契约修订的私人住宅发展项目,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空间和回应社会诉求。事实上,很多市区重建局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项目同样设有最低单位面积要求,过去均成功招标。」

  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为市场提供稳定和持续的土地供应,以回应社会对房屋及经济用地的需求。这目标不会因为个别土地的招标结果或某个时期的经济情况而受影响。政府会考虑在适当时候重新出售该用地。

  屯门市地段第561号的地盘面积约为33,713平方米,指定作私人住宅用途。最低的楼面面积为72,821平方米,而最高的楼面面积可达121,366.8平方米。截标日期为四月二十二日。

  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政府合共就卖地进行超过70次招标,当中六次(包括是次招标)因为标价低于底价而取消有关卖地。其余五次取消的招标涉及四幅商业用地及一幅住宅用地,其中一幅商业用地和该幅住宅用地随后经重新招标后成功售出,其余三幅商业用地则正进行改划用作住宅用途。
 
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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