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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明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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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九日)表示,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暂定于二○二二年六月十一日及十八日或如有需要于六月或七月内的其他日期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四月二十日)起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会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调整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安排,并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公布。发言人提醒有意参加考试人士应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会在试场采取预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监考人员的健康,包括在试场的指定位置设置体温监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通过「疫苗通行证」的要求,并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进入试场及在试场内戴上口罩,以及扩阔考生座位之间距离等。如有需要,考试会分多日举行,以减少每日在试场的考生人数及确保考生之间的社交距离。
 
  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其中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测试不同等级的成绩可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中英语文科获接纳的等级成绩替代(有关详情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不同的公务员职位有不同的中英语文能力要求,应征者须留意有意投考的职位的有关要求。能力倾向测试则没有可替代的公开考试科目或等级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考试,以便在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当有关职位作招聘时,符合应征资格。
 
  此外,就所有由二○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刊登的公务员职位招聘,在新推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会成为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会考核申请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无论公务员职位申请人过往曾否参加由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基本法》测试或在个别局/部门公务员职位(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招聘过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测试并取得及格成绩,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过往曾参加任何《基本法》测试的人士如欲应征二○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刊登的公务员职位,亦须参加《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并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是一张设有中英文版本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全卷共20题,考生须于30分钟内完成。考生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的及格成绩,有关成绩可用于申请所有公务员职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二○二一至二二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书(CSB31(3/2022))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视乎谘询中心及就业中心的运作)。申请人必须于五月三日下午五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书。                   

  ​有关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更多详情,已经上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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