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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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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行政长官在二○二一年的《施政报告》公布,环境局将会检讨《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下的环境影响评估(环评)程序。
 
  《环评条例》于一九九八年实施,目的是透过法定的环评程序及环境许可证以避免、尽量减少并控制指定工程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为平衡环境保护和发展所需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环评研究亦是大型工程项目发展的一个基本步骤,为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数据。
 
  《环评条例》在香港执行至今已经累积了二十多年的经验。虽然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过往不时检视和改善环评机制的一些细节,现时是适当时候去讨论进一步改善环评机制,作一个阶段性的检讨,目的是优化程序、提升运作效率和更聚焦环境成效。
 
  第一,就《环评条例》的执行,最多反映的意见是环评研究时间太长。一些复杂或有争议性项目的环评程序,花上三、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也不罕见。较理想是能够把环评程序所需的时间优化,令一般项目需约十八个月,而较大型或复杂项目则需约二十四个月。这样环评研究便能更好结合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工作并轨进行,既能保护环境,亦为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数据,并且不会阻碍工程的进度。
 
  第二方面,有意见认为有些环评指引可以更加清晰或具体,一些情况下工程项目倡议人与顾问未能在规划项目的早期,或在环评研究过程中掌握相关的重点,因而花了更多时间来完成环评程序。
 
  第三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环评条例》下的指定工程项目或许有一些不合时宜,有些需要与时并进,应该加入新的项目。
    
  第四,我们也希望藉着今次检讨的机会,把智慧平台和大数据发展引入环评程序。
 
  最后一点,理顺《环评条例》与其他法例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免法定管制措施产生重叠。
 
  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二二年内完成检讨,并会就检讨的最终建议再次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为了帮助大家的讨论,环境局/环保署拟备了投影片,由环保署副署长徐浩光博士向大家简介。
 
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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