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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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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宣布再次委任马豪辉为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三名现任成员梁颂恩、罗君美及苏陈伟香亦再获委任两年。

  另外三名新委员储汉松、黄砚灏及黄诗岸同获委任两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欢迎有关任命。

  他表示:「我感谢马豪辉一直致力委员会的工作,并带领委员会完成检讨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特惠款项的保障范围及商业登记证征费率。我有信心在他的领导下,委员会定会继续确保基金有效运作,为雇员提供保障。」

  罗致光博士又感谢即将离任的委员朱贤昌、高朗及林振升过去对委员会的服务和贡献。

  由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席:
马豪辉

委员(代表雇员):
梁颂恩
储汉松
黄砚灏

委员(代表雇主):
罗君美
苏陈伟香
黄诗岸

官方委员:
劳工处助理处长(负责欠薪保障事宜)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负责处理破产事宜)
破产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师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成立,主要负责管理基金,向因雇主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
 
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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